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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叶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以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一律进行公开。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叶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叶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叶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应公开以下信息: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机构概况、领导组成、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工作职能、工作规则等。

2、行政决策。主要包括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工作规划等。

3、政策法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排列和划分。

4、行政职权。主要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

5、行政执法。主要包括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执法人员情况和执法结果(个案)。

6、社会服务。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依职办理的各种服务项目。

7、工作动态。是指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以及日常发生的工作情况随时补充发布。

8.其他。难以归入以上各类的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新闻发布会;
2
、互联网政府门户网站(叶城县党政信息网);
3
、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4
、设立公开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务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公开信息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的信息;

3、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公开信息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务决策信息,或行政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工作的信息;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正常开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受理申请机构

叶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自20085月起正式受理叶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待批准后,由叶城县党政信息网予以公开(www.xjyc.gov.cn)。办公地址为叶城县文化西路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左手,办公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夏季9:30-13:3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8-7282519
传真号码:0998-7282519 邮政编码:844900

通信地址:新疆叶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电子邮箱地址:ycxmzj@163.com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直接向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提出书面申请,并可通过政府网站或前述其他联系方式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叶城县政府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转交相关政府部门予以办理。相关政府部门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予以公开,不能公开或不能按期公开的必须予以说明。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依申请公开的文本原则上使用电子版免费向公众及申请人提供。如需打印及邮寄,相关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级政府或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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