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受叶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叶城工业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叶城工业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4-2035年)
规划范围:叶城工业园区总面积为12.88平方公里,其中消费品产业区3.45平方公里、新兴技术产业区2.79平方公里、现代矿业产业区6.64平方公里。
消费品产业区:东至华阳物流园、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产业孵化园,北至东城区东环路社区。
新兴技术产业区:东至天山水泥厂东侧、G219线,南至鼎鑫矿粉南侧,西至柯克亚河东侧,北至天山水泥厂北侧。
现代矿业产业区:东至阿克其河东侧矿区,南至中石油发展区南侧、X542线,西至矿经一路、矿经二路,北至矿纬一路。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4年至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3年,近期目标年为2027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叶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邹先生
单位联系方式:15660372696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1211室
单位联系人:尚先生
单位联系方式:13999167831
四、公众意见调查表 网络链接地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五、提出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的方式进行,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我管委会和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意见建议时间由2024年8月26日起,到2024年9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叶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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