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8期)

来源: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点击数:

近期,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类食品86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沁合海鲜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彦林蔬菜店销售的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艳红水果蔬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岛部百货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黑公羊肉店销售的牛肉,地塞米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叶城县8月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9月23日)

附件2叶城县8月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9月23日)

附件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9月23日)

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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