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第二批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4〕10号)、叶财振字〔2025〕1号。
二、分配原则
依据喀什地区下达文件《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4〕10号)、叶财振字〔2025〕1号、《叶城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方案》,所列分配表下达叶城县。
三、分配结果
2025年参与分配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共计339万元,第一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结余资金19万元(其中:叶城县2025年巴仁乡渠系配套建设项目结余15万元,叶城县2025年“健康饮茶,送茶入户”项目结余4万元),共计358万元。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39万分别用到叶城县2025年江格勒斯乡种植业基地配套建设项目3.8万元,叶城县2025年宗朗乡种植业基地配套建设项目40万元,叶城县2025年河园镇种植业基地和道路硬化项目295.2万元。第一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结余资金19万元全部用于叶城县2025年江格勒斯乡种植业基地配套建设项目。
四、监督电话
1、全国监督电话:12317
2、叶城县委统战部(民宗局)监督电话:0998-7285519
地址:中共叶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叶城县委统战部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