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业生产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新财农【2023】116号、喀地财农〔2023〕44号)文件通知,现提前拨付2024年自治区农业生产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23.98万元。此次拨付资金支出列“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科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列入“01自治区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使用资金。
二、请你单位按照《关于喀什地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喀党办发〔2018〕59号)、《地委行署关于喀什地区全面贯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喀党发〔2018〕16号)等文件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提前拨付2024年自治区农业生产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分配表 单位:万亩、万元 单位名称 冬小麦 补贴面积 补贴标准 分配补贴资金 叶城县农业农村局 44.16 14.13 623.98
叶城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