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3】100号、喀地财农〔2023〕50号)文件通知,现提前拨付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35万元。此次拨付资金支出列“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列入“01自治区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使用资金。
二、请你单位按照《关于喀什地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喀党办发〔2018〕59号)、《地委行署关于喀什地区全面贯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喀党发〔2018〕16号)等文件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提前拨付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2.提前拨付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叶城县财政局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1:提前拨付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亩、万元 单位名称 拟分配任务 资金分配 面积合计 新建面积 改造提升面积 总计 新建投入资金 改造投入资金 叶城县农业农村局 1.5 1.5 0 435 435 0 提前拨付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 资金名称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全年总表) 区域绩效目标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叶城县 省级财政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435 435 其中:中央补助 其中:地方资金 435 435 年度目标 新建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5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1.5 1.5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span>质量指标 高标准农田面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95% ≥95% 耕地质量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时效指标 高标准农田面积建设任务完成及时性 1-2年 1-2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田间道路通达度 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90 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9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水资源利用率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群众满意度 ≥90% ≥90% 收益群众满意度 ≥90%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