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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财农〔2023〕29号 关于提前拨付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叶城县财政局 作者:农财股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30日 点击数:

叶城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3】100号、喀地财农2023〕50文件通知,现提前拨付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35万元此次拨付资金支出列“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列入01自治区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使用资金。

二、你单位按照《关于喀什地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喀党办发〔2018〕59号)、《地委行署关于喀什地区全面贯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喀党发〔2018〕16号)等文件要求,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提前拨付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2.提前拨付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叶城县财政局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1:提前拨付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亩、万元

单位名称

拟分配任务

资金分配

面积合计

新建面积

改造提升面积

总计

新建投入资金

改造投入资金

叶城县农业农村局

1.5

1.5

0

435

435

0

附件2:

提前拨付2024年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

资金名称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全年总表)

区域绩效目标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叶城县

省级财政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435

435

其中:中央补助

其中:地方资金

435

435

年度目标

新建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5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

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1.5

1.5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span>质量指

高标准农田面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95%

95%

耕地质量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时效指

高标准农田面积建设任务完成及时性

1-2年

1-2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田间道路通达

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90

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9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水资源利用率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满意度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群众满意度

90%

90%

收益群众满意

90%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