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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来源:叶城县财政局 作者:资管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精神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统一部署县财政局会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叶城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本年度叶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4末,叶城县国有资产共247.25亿元,其中:国有企业资61.27亿元,金融企业资产67.11亿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118.87亿元。

)国有企业资产

截至2024末,叶城县国有企业资产统计编报涉及16,同比新增5减少2,净增加3户,均为小微型企业。2024年末,16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61.27亿元,同比增加1.85亿元,增长3%。负债总额为12.86亿元,同比增加3.46亿元,增长36.8%,期末资产负债率20.99%年初所有者权益49.96亿元,本年末所有者权益48.34亿元,减少1.62亿元,减少率为3.2%,主要为:一是本年度纳入决算范围的企业户数增加,新增企业尚处于投入期或初期运营阶段,短期内未能实现盈利,导致整体亏损面扩大;二是个别企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资产无偿划转;三是现行国有企业无形资产核算普遍采用成本法,未能充分反映其市场公允价值变动。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末,叶城县金融企业2户。分别是银行类金融企业1户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城支行担保类金融企业1户叶城县昆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户金融企业资产总额67.11亿元,负债合计61.71亿元,所有者权益5.46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资产

1、资产总量情况

截至2024年末215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8.87亿元,同比增加13.07亿元,增长12.35%;负债总额6.81亿元,增加0.44亿元,增加6.9%;净资产总额112.06亿,同比增加12.63亿元,增长12.7%,增加的主要原因各级部门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及时完成固定资产新增登记及历史遗漏资产补录工作,有效提升了资产数据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2、资产分布情况

截至2024年末215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8.87亿元,其中行政单位77.31亿元、事业单位41.56亿元。

3、资产构成情况

截至2024年末,215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8.8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8.95亿元,固定资产净值43.5亿元,在建工程5.74亿元,无形资产0.2亿元,公共基础设施24.38亿元、政府储备物资为0.02亿元、保障性住房为30.84亿、长期待摊费用及其它非流动资产5.24亿元

固定资产构成情况:截至2024年末215户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原值70.55亿元,累计折旧27.05亿元,资产净值43.5亿元。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类、设备类、文物和陈列品类、图书和档案类、家具用具类、特种动植物类等6类资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资产49.12亿元,占69.62%;设备类资产19.38亿元,占27.46%;图书和档案类资产0.16亿元,0.23%;家具用具类资产1.88亿元,占比2.66%;特种动植物类资产0.01亿元,0.01%(实验用的动物787818元、特种用途植物11780元)。

从汇总情况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资产占比最大,其次是设备类资产。

4、资产变动情况:截至2024年末215户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原值70.55亿元,较年初59.68亿增加10.87亿,增长18.21%增加原因:主要是各级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统计,及时开展固定资产新增录入及补录工作,使固定资产总额有所增加。

5、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4年末,215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11.71亿元。其中新购资产10.51亿元,调拨资产0.66亿元,接收捐赠资产0.02亿元,其他方式配置资产0.52亿元。

6、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4年末,在建工程5.74亿元,同比增加1.1亿元,增长23.70%主要原因是叶城县水利局、叶城县园艺工作站、叶城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增加在建工程项目投资。

7、资产处置情况

截至2024年末215户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0.021亿元,涉及出售转让处置资产原值0.016亿报废处置资产原值0.005亿元。

8、资产收益情况

截至2024年末215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0.91亿元。包含资产租赁收益0.86亿元,资产处置收益0.05亿元。

9、公共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215户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净值60.99亿元,与上年持平,分别为:

公共基础设施24.38亿元,同比减少1.11亿元,减少4.35%

政府储备物资0.03亿,无变化;

文物资产383105元同比增加383100130%,数量变化主要原因本年从固定资产中的文物文化资产中调账增加383100元,分别是:布尔汗村佛教遗迹30000元、泰剑立麻扎8000元、艾散亚西墓群40000元、果达木遗迹15000元、阿克吞木烽火台12000元、锡依提亚古城40000元、加依迪汗帕什依陵(麻扎)9000元、却勒卡扎克古城遗址20000元、卡扎克布拉克遗址6000元、阿拉尔北遗址17000元、温奥依遗址6000元,塞格孜亚岩画2000元、棋盘千佛洞5000元、托格拉尔革勒岩画4000元、阳阿克艾尔必西岩画4500元、马江敦遗址95000元,民族文物(1批)69600元

保障性住房30.84亿,无变化;

在建工程5.74亿元,同比增加1.1亿元,增长23.7%主要原因是叶城县水利局叶城县园艺工作站、叶城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增加在建工程项目投资。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分布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

叶城县总面积4252.2451万亩(国有土地4133.6999万亩、集团土地118.5452万亩),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分类结果,其中:湿地25.4451万亩,耕地面积112.4507万亩(基本农田73.3718万亩)、园地51.5916万亩、林地57.5439万亩、草地927.6206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2654万亩、交通运输用地4.4548万亩、水工建筑用地0.2201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54.5931万亩、其他土地2688.0598万亩。截止2024年末,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2亿(其中:2024年土地出让费0.8717亿元,补缴历年土地出让费0.3283亿元。)

2、林地资源情况

叶城县森林资源58.0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37.22万亩、其他林地5.19万亩、灌木林地15.66万亩(含国家级公益林1.64万亩)。根据森林资源特征大致分为三类,一是水源涵养林,分布在海拔2500-3500米的喀喇昆仑山区,有1万公顷以上的天然森林,有昆仑圆柏、云杉等野生植物121种。二是平原荒漠林,分布在海拔1280米以下的东北部沙漠区,植被稀疏,荒漠植被有红柳、麻黄、骆驼刺等,面积0.7933万公顷。三是绿洲人工林,分布在海拔1300-1800米的农区,有经济林5.47万公顷,树种有杨、沙枣、柳、核桃、杏、石榴、红枣、樱桃、剌柏、桃、梨、苹果、李、阿月浑子(开心果)、酸梅、无花果、扁桃(巴旦木)、温饽、雪松、悬铃木、圆冠榆、馒头柳、紫荆、泡桐、木槿等。

3、草原资源情况

根据最新第三次国家土地资源调查中的草地资源调查数据显示,我县实有各类草原928.05万亩,其中天然草原384.31万亩、其他草地543.73万亩、人工牧草地0.0122万亩。草地类型划分为温性荒漠草地、高寒荒漠草地、温性草原化荒漠草地、温性荒漠草原草地、温性草原草地、高寒草原草地、低地草甸草草地、高寒草原草地等8个草地类。其中:温性荒漠类毛面积233.04万亩,净面积228.11万亩,平均亩产鲜草41.34kg;高寒荒漠类毛面积6.78万亩,净面积6.16万亩,平均亩产鲜草28kg;温性草原化荒漠类毛面积128.75万亩,净面积127.96万亩,平均亩产鲜草90.14kg;温性荒漠草原类毛面积129.48万亩,净面积125.32万亩,平均亩产鲜草101.21kg;温性草原类毛面积59.4万亩,净面积58.54万亩,平均亩产鲜草126.76kg;高寒草原类毛面积149.12万亩,净面积133.95万亩,平均亩产鲜草45.81kg;低地草甸类毛面积21.96万亩,净面积21.96万亩,平均亩产鲜草198.99kg;高寒草甸类毛面积142.55万亩,净面积140.08万亩,平均亩产鲜草198.99kg。

4、矿产资源情况

叶城县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矿(化)点122处,矿种34种,占新疆已发现153种矿产的22.2%。其中:金属矿产为铁、铜、铅、锌、铝、金、铬、锂、铍9种;非金属矿产为石灰岩、玉石、玄武岩等22种;能源矿产为煤矿、石油、天然气3种。已查明铁矿石资源量6100万吨;铅锌探明金属量100万吨;石英岩资源量900万吨;石灰岩探明资源量1.2亿吨。油气资源主要分布在棋盘乡、柯克亚乡、乌夏巴什镇一带,现已探明天然气储量398亿立方米、石油储量3000万吨。截止2024年末,砂矿、铁矿、泥岩矿收入6258.13万元。

5、水资源情况

叶城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西南边境,属于干旱荒漠性气候,叶城县可利用水资源主要为地表水、地下水、水库、渠道四部分组成。其中:地表水主要为4条河流,多年平均径流总量10.46亿m3;地下水可开采量为2.62亿立方米/年,多年平均提取地下水约2.15亿立方米/年能经常利用的水库仅有6座,分别为保尔水库,宗朗水库,苏依提勒克水库,卡尔巴斯曼水库、布勒克其亚水库、巴仁水库,设计总库容4421.8万立方米,有效库容3107万立方米渠道主要有干、支、斗、农四级总长6255.3公里,已防渗长度1446.87公里,防渗率23.56%截止2024年末,水资源收入270.98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1、优化布局与深化改革。2024年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将盘活存量资产作为重要抓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分类施策盘活闲置低效资产资源,推进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健全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着力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规范推进企业组建工作,成功组建昆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公司所属子公司新疆天路盈泰劳务公司、金城城乡建设投资公司所属子公司新疆佳鑫隆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昆仑全过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叶城县昆仑水务公司。上述举措旨在聚焦主业、做强企业、扩大有效投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升资产效能、壮大资产规模、增强融资能力,有力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2、强化党建与廉政建设。持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压实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常态化开展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确保企业健康稳定运营

3、规范处置与收益监管。坚持降本增效原则,严格执行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强化处置过程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交易流程合规有序、各方权益有效保障。2024年国有企业累计纳税3613.90万元,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入2215.29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健全监管体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9〕49号),持续完善金融企业制度建设。重点强化对出资人权责边界、企业党建、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的制度约束。加强资产管理,有效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及时足额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2、提升管理水平。指导督促出资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强化经营绩效考核评价。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精准把握功能定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提升信贷服务质效

3、防范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对经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统筹管理。严格落实监管风控指标要求,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完善健全制度体系。针对资产管理新形势、新任务及薄弱环节,出台《喀什地区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喀管发〔2024〕2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严防资产流失。该制度强化了主管部门和单位的主体责任,优化调整了审批权限,扩大了单位资产管理自主权,并着重加强了对房产、土地、车辆等重大资产的管理。制度实施有力推动解决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遗留问题。

2、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一是严控资产配置入口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二是规范资产使用过程,规范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行为,确保资产使用合规、安全、有效。三是强化资产处置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拍卖、招标、协议转让等市场化方式处置资产,努力实现处置价值最大化。全年盘活资产0.02亿元,资产收益152万元。

3、加强资产清查,夯实基础信息。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扎实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清查核实资产数量、价值、使用状况等信息,着力解决账实不符、账账不符问题。对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加快推进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将清查结果完整录入系统,实现资产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4、强化资产监督管理。强化资产科学配置。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平台,严格按程序审核配置,杜绝超标准、超规格配置二是通过单位自查与主管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各单位及时查漏补缺三是严格按照资产处置权限和规定进行处置,开展资产领域财经秩序监督工作,针对问题立查立改,防止违规处置的现象发生。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深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地表水、地下水、河流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水资源保护,组织危险废物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2、严格耕地资源保护使用深入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压实到各个乡镇,确保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3、强化自然资源利用监管。加强地质矿产资产保护,严格规范勘查项目申报、矿山企业探矿权转采矿权审批及矿业权出让管理。围绕已发现矿种及县域经济发展急需矿种,深化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动矿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4、加强水利资源保护使用加大水资源监测、监管和保护力度,持续推进水利设施更新改造,保障相关投入,着力解决设施老化问题,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和利用效率。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意识有待加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购置、轻管理”现象依然存在,管理责任未完全压实,导致资产使用效率不高,资源浪费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资产闲置与利用率不高部分单位(企业)在房屋、厂房、设备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环节衔接不畅,存在资产闲置现象,整体资产利用率有待提升

三是产管理基础与能力需提升。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力量薄弱,存在人员配备不足、业务能力不强、岗位变动频繁等问题。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作机制,导致资产管理链条脱节。对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学习掌握不够深入,专业化管理水平不高,易出现漏统、漏登等基础性管理漏洞。

四、2024年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审计整改查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人大审议及审计没有提出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资产管理意识与责任落实持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资产管理意识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明确和压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探索将资产管理绩效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

二是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以本次资产清查成果为基础,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完成漏统资产的登记补录工作。充分运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按照规定对盘亏、报损资产进行账务核实与核减处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是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建立健全闲置资产动态管理台账,加强监督。全面梳理各单位闲置低效资产情况,积极探索多种盘活路径。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闲置资产”调剂平台,推动闲置资产在全县范围内跨部门、跨单位调剂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是规范资产处置严防流失。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强化处置过程监管,确保处置行为公开、公平、公正,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