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惠民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负担,吸引人才为基层一线服务,叶城县教育局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开展2025届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
一、文件依据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网址: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1/content_6984812.htm《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
二、申请时间
2026年3月31日之前,逾期未申请,一律不予代偿。
三、申请对象
(一)2025届高校毕业生,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期满当年考入公务员或事业编的相关人员,视同应届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工作单位地处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各部门、村级各行政部门和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教育、扶贫、民政、司法、公安、气象、水文、地震、草业、林业、畜牧业等基层第一线部门,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四)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所需材料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
2、《申请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
3、毕业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晰,和身份证原件尺寸一致)
5、在校表现(高校)
6、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如果有贷款必须出具)
7、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8、就业协议
9、在基层单位的就业证明
10、录用通知书(聘用合同书、录用文件)
11、缴纳学费发票原件(必须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必须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同等有效”字样,同时加盖学校财务公章)
上述材料需提交纸质版,按照此顺序,一式三份。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避免因政策不清楚影响申报。
报送地点:叶城县教育局二楼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申报
联系人:张占军
联系方式:0998-5797598,18993910428)
温馨提示:
1、请各位符合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建议转发给身边符合条件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助力大家顺利申报、享受政策福利
附件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
附件二
申请代偿学生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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