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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2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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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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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深化养老服务和困难群众救助整治工作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来源:叶城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3-26 11: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深化叶城县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畅通群众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叶城县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受理相关投诉举报。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深化养老服务方面:①养老机构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劣质电器产品;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管理不到位,使用明火照明取暖;堵塞消防通道;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食品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②高龄津贴应发未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上门服务弄虚作假、涉老非法集资诈骗等方面问题;③民政部门日常监管缺失、失职失责;通过代管代购等方式非法侵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私人财产等问题;养老机构员工服务意识差,照料护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④适老化改造补贴对象资格认定审核不规范,违规插手干预适老化招标采购,对改造施工监管和验收不到位,项目建设缓慢、资金绩效未达标,建设项目存在虚假招标、虚假实施、设备闲置浪费等问题。⑤乡镇(区)、村(社)对本辖内高龄、独居、空巢、失能等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落实不到位等方面问题。⑥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点未将低收入人口中的经济困难老年人作为重点保障对象等问题;老年助餐设备管理不到位,未有效利用等问题。⑦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活动;以预收费名义超标准违规收取高额预收费或办理“会员卡”的名义实施诈骗等问题。

困难群众救助方面:①乡镇(区)未按规定受理材料齐全的社会救助申请;在受理救助申请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拖延受理、超时办理、违规增设受理条件、相互推诿扯皮、变相拒收退回、不按规定录入救助平台、不履行告知义务以及人为设置障碍、刁难群众等问题。②乡镇()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中,对已受理的社会救助申请,不按照政策规定时限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审核公示等工作,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超时限办结,以及未按时限要求录入系统或反馈结果,人为造成审核确认流程滞后等问题。③县级民政局、财政部门和金融代发机构未在每月15日前将低保、特困等救助资金发放到位;未突出临时救助“救急难”特点,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临时救助审核审批以及资金发放的问题。④多部门信息共享不及时,数据标准不统一,导致信息无法实现实时共享;部分部门数据更新滞后,导致救助对象资格审核不准确等问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不按规定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以及在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违规操作、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方面问题;⑤经办人员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和违规代持救助对象银行卡、并违背意愿支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

如需投诉举报,请按照公布的投诉举报方式反映,投诉举报要求有具体线索材料和佐证材料,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三、举报渠道

1)电话举报

叶城县养老服务整治工作专班:0998-5799607;15109050264

叶城县社会救助不到位工作专班:0998-5799602;18097963365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冬季时间15:30-19:30,夏季时间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来信举报

地址:叶城县阿里路1号院,叶城县民政局(邮编:844800)

3)信箱举报

地址:叶城县阿里路1号院,县民政福利园区外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

特此公告!

叶城县民政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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