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质效,保障评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确保评估评审服务的客观性、专业性和公信力,引导和规范专家从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业务,现开展叶城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是指经县级以上政法委选聘,以独立身份参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审,纳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的人员。县委政法委负责本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建设管理工作。专家库建设遵循“严格准入、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统筹使用”原则。
二、专家库成员选聘
(一)选聘范围。专家主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等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并熟悉相关业务人员中选聘。
(二)申报条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可靠、坚持原则、求真务实、业务精通、遵纪守法。
②具有较强的理论分析和研究能力,在本行业范围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评估咨询能力。在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历史学、管理学、心理学、建筑学、水利学等学科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该专业领域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自治区级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党政机关从事管理工作三年及以上,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从事社会稳定工作三年及以上;或参加过自治区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具有丰富的基层群众工作经验。
③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规和政策,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规范和要求。
④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满。
(三)申报程序。专家入库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方式进行,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1.申报。申请人根据公告,填写《叶城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与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各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并提交。
2.初审。县委政法委依法依规严格审核申请资料,确认拟入库专家人选。
3.公示。对拟入库的专家名单在县级媒体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4.认定。专家实行聘任制,对无异议的人选,经县委政法委认定后正式入库。对有异议的人选,由县委政法委进行调查核实,决定是否入库。入库工作完成后,聘请专家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聘期3年,聘期结束期限前的半年内,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资格终止和解聘情形人员,可申请聘期结束后续聘,到期未申请的自动解聘。
三、相关要求
1.本次集中申报日期为2026年7月1日-7月15日20:00前。请于2026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拷贝)一并报送至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办(审批局院内县综合治理中心三楼)。
2.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或以虚假资料通过审核的,将取消入库资格。
3.此次集中征集之后,后续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按照规范程序备案、入库。
联系人:荣女士,15001469992
中共叶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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