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依据项目合同约定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现就部分项目投标保证金集中退还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及单位
新疆曙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工程公司、新疆智博达工程公司、新疆淼盛源、昌吉水通。
二、办理时限
请符合退还条件的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退还申请及完整材料。逾期未提交,或因单位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无法联系的,所涉保证金将按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统一上缴国库。
三、申请材料
办理退款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2.投标保证金原始缴款凭证(银行回单或收据复印件);
3.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若单位名称、银行账户等信息发生变更,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材料及情况说明;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名义办理时提供)。
四、办理信息
1.办理地址:叶城县团结东路25号院(叶城县园艺工作站);
2.联系人:张先生;
3.联系电话:18399330660;
4.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五、相关要求
1.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材料不全或信息不符者不予受理;
2.审核通过后,保证金将按原缴款渠道无息退还;
3.各相关单位须高度重视,及时备齐材料,按规定时限办理手续,并做好内部通知工作。
特此公告。
叶城县园艺工作站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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