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全面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水利厅关于〈关于做好2023年小水电站安全生产及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水电站运行安全责任,按照水利厅要求,在叶城县人民政府网对小水电站安全主体责任人、安全监管责任人、安全行政责任人《三个责任人》进行公示:
一、叶城县水电站基本情况
目前,叶城县共有水电站3座,其中宗朗水电站、江卡水电站由喀什兆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自主经营,萨依巴格水电站由萨依巴格乡政府所有,并由乡政府承包给个人经营。
二、叶城县3座水电站“三个责任人”职责分工
江卡水电站:
安全行政责任人:阿不都克力木·阿不都热西提 叶城县政府副县长
安全监管责任人:王智斌 水利局局长
安全主体责任人:武孝奎 兆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经理(该电站已停运废弃)
宗朗水电站:
安全行政责任人:阿不都克力木·阿不都热西提 叶城县政府副县长
安全监管责任人:王智斌 水利局局长
安全主体责任人:武孝奎兆 恒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经理
萨依巴格水电站:
安全行政责任人:阿不都克力木·阿不都热西提 叶城县政府副县长
安全监管责任人:王智斌 水利局局长
安全主体责任人:吐尔逊·木沙尤甫 电站承包人
以上为我县3座小水电站安全主体责任人、安全监管责任人、安全行政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具体职责情况,按照水利厅及地区水利局要求,需要在本县政府网进行公示,特此申请。
叶城县水利局
2023年4月6日
作者: 叶城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