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叶城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四十二)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统筹调度不够,2019年11月以来,源流叶尔羌河上的阿尔塔什水库急于完成蓄水,不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2020年叶尔羌河入塔河水量为0,2021年为1.7亿立方米,未达到国家确定的3.3亿立方米要求,严重影响下游部分胡杨林生态用水。盖孜河布伦口—公格尔水电站在生态流域管道上违规加设控制阀开都河大山口二级水电站枯水期生态流量时放时停。生态流量均得不到保障。
二、整改时限
2023年底前
三、整改目标
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强化水量统一调度管理和生态水量监理,保障基本生态水量。
四、整改措施(地区整改措施)
1、加强叶尔羌河流域用水管理,配合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强化流域水量调度和监管,2023年达到国家确定的叶尔羌河向干流多年平均下泄3.3亿立方米生态水量目标。
2、2022年底前组织各县市对所辖区域拦河式水库生态流量(水量)下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复核,形成问题清单,建立生态流量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监管。
五、完成情况
一是已配合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完成流域水量调度强化工作和监管和提孜那甫河生态水量下泄任务。
二是经对辖区拦河式水库生态流量(水量)下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复核,我县区域内没有已建成的拦河式水库,正在建设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及积极推进台斯水库建设项目,目前台斯水库可研已批复,正在编制中期设计文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998-7289360邮箱:2387984823@qq.com
叶城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16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