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企业及个人:
自即日起,凡在我单位缴纳实施工程等各类项目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各类保证金的企业及个人,符合退付条件的,请在此公告发起之日起60日内,携带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委托授权证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造价审定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单位办理资金退付,逾期未办理资金退付产生的责任由项目企业及个人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附件:
叶城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21日
作者: 叶城县乡村振兴局
2024
02/2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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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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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叶城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4-02-21 17:42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各项目企业及个人:
自即日起,凡在我单位缴纳实施工程等各类项目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各类保证金的企业及个人,符合退付条件的,请在此公告发起之日起60日内,携带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保证金收据原件、法人委托授权证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造价审定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单位办理资金退付,逾期未办理资金退付产生的责任由项目企业及个人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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