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第一批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3〕10号)、叶财振字〔2023〕255号。
二、分配原则
依据喀什地区下达文件《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3〕10号)、叶财振字〔2023〕255号、《叶城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方案》,所列分配表下达叶城县。
三、分配结果
2024年参与分配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共计3414万元。
四、监督电话
1、全国监督电话:12317
2、叶城县委统战部(民宗局)监督电话:0998-7285519
地址:叶城县委统战部民族科办公室
叶城县委统战部
2024年2月28日
作者: 叶城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