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新医保发【2024】5号)要求,2024年6月11日至6月14日叶城县医疗保障局联合叶城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叶城县卫健委、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九五〇医院等部门组成评估小组,对2024年度申请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26家零售药店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经专家评估,以下6家零售药店通过现场评估,现面向社会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人名称 |
1 |
叶城县康旭福药业有限公司 |
叶城县雪域大道20院56号 |
俞中兰 |
2 |
叶城县万民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叶城县零公里嘉陵新时代1-1-08号 |
刘小林 |
3 |
叶城县家乡大药房 |
叶城县公路花苑小区A区21楼商铺 |
肉孜江·麦合木提 |
4 |
新疆叁陆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叶城青年路分店 |
叶城县三六九一层S02室 |
李山 |
5 |
新疆叁陆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城北路分店 |
叶城喀格勒克镇阿克巴什喀核桃村巷04号 |
李山 |
6 |
叶城县恩慈大药房 |
叶城县乌夏巴什镇亚贝希村2组241号新商业楼一楼9号 |
贾子昌 |
公示期为10天,从正式挂网公示起开始计算,对公示结果如
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访、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叶城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县医保局举报电话:0998-7297339
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13909987266
叶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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