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各级主体责任。现需对全县“三个责任”公示牌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供水服务电话进行更新。
叶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服务站
2025年8月26日
作者:
2025
08/27
19:12
来源:
叶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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