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户朋友:
为切实加强农用地保护和规范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现就受理农用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范围
1.非法开荒。主要指未经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同意,仅凭土地租赁(承包)合同或无合同,擅自在未利用土地(沙漠、戈壁、荒滩等)进行开垦种植的行为。
2.违法违规占用土地。主要指未经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同意,超出土地开发许可批准范围开垦耕种土地,实际种植面积明显大于土地开发许可批准面积或合同约定面积;拒不缴纳土地流转费用或超过合同约定期限非法占用经营土地等情形。
3.非法流转土地。主要指未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及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等法定程序,擅自流转农村土地;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违背公平公正诚信原则,通过贿赂、欺诈、胁迫、滥用职权等不正当手段非法违规获取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土地流转价格明显低于同等地价等情形。
4.非法改变农用地用途。主要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经批准擅自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包括占用农用地建设房屋等);未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及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等情形。
5.篡改伪造流转合同。主要指篡改合同条款,在已签订的流转合同中,擅自修改关键条款,如租金金额、流转期限、土地用途等,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伪造合同签名或印章,冒用他人名义签署合同,或伪造相关方的印章,使合同看似合法有效;虚构合同主体,以不存在的单位或个人名义签订合同,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对方信任;编造阴阳合同,签订两份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用于备案或公示,另一份实际执行,以逃避监管或谋取非法利益;篡改合同履行记录,伪造租金支付凭证、土地交付记录等,掩盖实际未履行合同的情况。
6.非法开采地下水。主要是指未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安装各类机电井,非法开采地下水的行为。
7.破坏农用地基础设施。主要指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等农用地基础设施的行为。
8.基层干部(含离退休)违法违纪行为。主要指基层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实施或参与低价流转土地,接受赠予、非法转让土地、倒卖土地使用权(经营权),非法占用农用地,套用他人名义经营土地,借土地平整等名目插手干预土地流转;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优亲厚友;侵占或挪用土地流转相关资金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998-7201350(工作日10:00—20:00)
2.网络举报:请扫描下方举报平台二维识别码
3.信箱举报:叶城县清理规范农用地管理办公室001号信箱(邮编844900)
4.邮件举报:ksdqycxnyd@163.com
5.现场举报:叶城县团结东路25号院(县加强和规范农用地管理办公室2楼综合办,受理人阿尼古丽)
三、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举报须知
1.举报内容需真实、具体,尽可能提供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
2.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部门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举报受理工作,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告。
叶城县加强和规范农用地管理办公室
(叶城县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5年8月8日
作者: 叶城县加强和规范农用地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