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服务功能,满足公众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馆已完成部分馆藏档案的鉴定、审核工作,现将符合开放条件的档案予以公告。
一、开放档案范围
本次开放档案为县总工会1973年-1986年形成的各类馆藏档案,共计13卷。
文书档案:涵盖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在行政管理、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决议、报告、通知、批复等文件材料。
二、开放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开放。
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利用方式及地点
现场利用:公众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可到叶城县档案馆(地址:体育馆后面二楼)查阅利用。
四、注意事项
1.查阅档案时需遵守我馆档案利用规章制度,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涂改、勾画、抽取或损坏档案。
2.复制档案需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复制件需加盖档案证明章方可具有效力。
3.涉及个人隐私的开放档案,查阅时需遵守相关隐私保护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18199526918
联系人:于女士
地址:叶城县档案馆(体育馆后面二楼)
特此公告。
叶城县档案馆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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