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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04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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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绿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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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全民义务植树倡议书

来源:叶城县绿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3-04 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叶城县广大干部职工、各族群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昆仑山下添新绿,叶尔羌河畔启新程。植树造林是改善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屏障的战略举措,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叶城的生动实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第四条规定: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含居住满一年的暂住居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无报酬履行植树3至5棵义务,或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林木管护等绿化任务;11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应就近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活动;其他年龄公民可自愿参与。值此第48个义务植树节来临之际,为深入推进2026年春季绿化造林工作,我们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尽责,争当植绿先行者。让我们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自觉投身义务植树活动,无论是机关干部、企业职工,还是学校师生、城乡居民,都能主动走进田间地头、道路两侧、村庄周边,亲手栽下一棵棵树苗,种下一片片新绿,用实际行动为叶城增添生态底色。

二、科学造林,争当护绿实干者。严格遵循造林技术规程,选用乡土树种、优质苗木,做到适地适树、科学栽植,提高苗木成活率。自觉爱护林木花草,不践踏绿地、不攀折树木、不毁坏造林成果,积极参与林木管护,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三、守护绿意,争当爱绿守护者。积极宣传植树造林、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讲述绿色故事,传播生态理念,带动家人、朋友和身边群众共同参与到绿化行动中来,形成“人人关心绿化、人人参与绿化、人人守护绿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传播新风,争当兴绿推动者。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植树造林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防沙治沙相结合,既要植绿护绿,更要爱绿兴绿,让绿色成为叶城最鲜明的底色,让生态成为叶城高质量发展的最大优势。

植树造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携起手来,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行动,积极投身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用汗水浇灌绿色希望,用双手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叶城,为筑牢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生态安全屏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叶城县绿化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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