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决纠治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县教育系统教辅征订、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抓实落细中小学生关爱行动各项举措,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现面向全县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投诉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举报投诉范围
(一)违规征订教辅、购买校服乱象问题
1.违规征订《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外教辅材料;
2.违反“一科一辅”和自愿征订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多种教辅材料,包括以家长委员会名义违规征订教辅;
3.违规要求学生通过指定书店、商铺或线上渠道购买教辅材料,为供应商提供便利或学校及教师收受回扣行为;
4.违规允许或纵容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内推销教辅材料;
5.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暗箱操作,违规干预市场、收受回扣、以权谋私等行为;
6.校服价格虚高、未明码标价、收取不合理费用、校服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如甲醛超标、面料不合格等);
7.学校对校服采购结果、经费使用情况不公开、不透明,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的行为;
8.涉及征订教辅、购买校服等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中小学生关爱行动问题
1.未按要求开展学生脊柱健康筛查,或筛查工作流于形式、走过程;
2.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帮扶等工作落实不力、举措悬空;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挤占体育课、课间不准学生出教室、学生每天在校综合活动时间不足2小时等行为;
4.涉及中小学生关爱行动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举报投诉受理方式
社会各界群众可通过书信、来电、来访等多种形式,向叶城县教育局举报投诉相关问题,我们将依规依纪处置,对核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1.受理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2.举报电话:0998-5797798
3.来信来访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教育局(邮编:844900)
四、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严格秉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确保线索清楚、内容具体详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
2.举报投诉问题需真实客观,尽量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等印证资料(票据、照片等)。
3.叶城县教育局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以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将按照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切实守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叶城县教育局
2026年4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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