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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调整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用途情况说明

来源:叶城县财政局 作者:债务股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点击数:

2024年我县共发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6.3亿元,由于项目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无法及时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切实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叶城县调整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用途情况报告如下:

、债券项目调整使用方案

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财预〔2021110号)有关规定,现申请叶城县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2亿元调至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使用。《关于叶城县调整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用途的报告》已提请县人大审议,经县人大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十六期):叶城县综合物流枢纽建设项目2.8亿元,调整至叶城县老城区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0.6亿元、叶城县中心城区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0.8亿元叶城县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0.5亿元叶城县金果镇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0.9亿元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十六期):叶城县地热能源供暖建设项目0.4亿元,调整至叶城县老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项目。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十六期):叶城县地热能源供暖建设项目2亿元;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九期)叶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5亿元、叶城县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0.5亿元,共计3亿元调整至喀什地区叶城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

、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自治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将我县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部门预算按照上述调整方案执行,政府预算保持不变。

附件:叶城县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