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叶城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1日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叶城县财政局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叶城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内容可登录叶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yc.gov.cn)查看。

(一)公开内容

财政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大宗交易及国有企业股权交易、债务信息、防范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骗局的风险提示及举报方式、宣传、公告)、行政执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单位公示、投诉处理决定书、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情况的公示、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公示)、乡村振兴资金、政府集中采购。

(二)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叶城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xjyc.gov.cn);

2、财政局公示栏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叶城县财政局

工作时间: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10:00-14:00,15:30-19:30;冬令时(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

联系地址:叶城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98-7282087

电子邮箱:无

(二)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电话、电子邮箱或邮寄地址)、所需信息的具体描述、申请目的及证明材料等;

2.身份证明:个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或组织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

3.其他材料:①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代理申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②特殊信息申请。若申请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或同意书。

(三)申请方式

当面提交至叶城县财政局二楼行政办公室。

(四)申请处理

在规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答复或提供信息。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明确信息描述。尽量详细描述所需信息,如文件名称、时间范围、涉及部门等,避免模糊表达;

2.合法合规使用。确保申请目的合法,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确保材料齐全。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

4.费用问题。一般免费提供信息,但超出一定范围或数量时可能收取成本费。我局会提前告知费用并说明理由;

5.保密与安全。涉及敏感信息时,注意保密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资料信息安全,防止泄露。

三、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经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5.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6.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7.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叶城县财政局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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