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因人员调整,经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五次党组会议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决定对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党组成员工作进行调整,其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长阿卜杜克热木·阿卜杜热依木同志全面负责政府的领导工作,主管财政、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审计工作。
二、各副县长协助县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1.江兆侃同志负责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统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审计、招商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事务、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工业园区企业、市场监管、国有资产、邮政、税务等方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工作。协调兵地和援疆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含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政府督查室)、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邮政局、税务局、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县人大、政协。联系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系兵团第三师叶城二牧场。联系军方、武警。
2.陈一峰同志<援疆>负责外向型经济、个体经济、上海对口援叶的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发展改革、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
分管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外事办公室、对口援疆协调服务中心。
3.李亚敏同志负责疫情防控、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涉及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务)、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县人民武装部、县委宣传部、工商联、工会、妇联、团委。
4.阿不都克力木·阿不都热西提同志牵头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粮食和物资储备、畜牧等方面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林草相关工作。分管就业(含各类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根治拖欠农民工资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畜牧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林草)。
联系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喀什地区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5.申勇同志负责稳定、公安、交警、国家安全、边境安全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
联系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和国家安全局。
6.沙迪克江·沙吾提同志负责安全生产和群众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民族团结、民政、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应急管理局、民政局、司法局、信访局、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法院、检察院和县委统战部、政法委、群众办。
7.向明清同志负责金融监管、交通运输、市场开发、招商、商贸流通、以工代赈、行政综合服务(六个)中心、电力等方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规划建设等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园区及工矿企业、城乡规划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园区管委会,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规划、矿产资源开发)、行政综合服务(六个)中心、供电公司、各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路政管理局、公路管理局、火车站、机场。
8.熊建新同志<挂职>负责生态环境、旅游、科技、保险、通讯等方面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有关土地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旅游)、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利用)、科技局、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
9.秦辉同志<挂职>负责供销、外贸、烟草、盐务、气象、对接联络招商等方面工作。配合抓乡村振兴及示范点建设、飞地园区等相关工作。
分管县供销社、烟草局、气象局。
三、党组成员
10.木塔里甫·吾甫尔同志负责北疆带队务工工作。牵头负责涉叶人员信访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