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393151/2024-00008 公开信息来源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9-25 文号 叶政任字〔2023〕10号
信息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叶政任字〔2023〕10号 干部任免通知

来源: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点击数: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叶城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朱春生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阿布来提·阿布力米提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平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主持行政工作),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中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刘勇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持行政工作);

王华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顾学成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阿丽耶柯孜·如孜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朱建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美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拜合提亚尔·吐尔逊同志任叶城工业园区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明确为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1年);

陈煜同志任喀什经济开发区叶城产业园副主任(转为事业编明确为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1年);

努热姑丽·艾山同志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免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职务;

秦建新同志任县第一小学校长;

李京芳同志任县第二小学校长(试用期1年);

白琼同志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主持校长工作,试用期1年);

阿力木江·买提吐尔地同志任县第十三中学校长,免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戴季蓬同志挂任县人民医院院长(挂职期2年);

王陵同志任县维吾尔医医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免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妇女儿童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马永宏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吾麦尔江·阿不来提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志杰同志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建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建新同志叶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平平同志喀什经济开发区叶城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买买提吐逊·阿布都热合曼同志县畜牧兽医站站长职务;

免去闵富军同志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梅同志县红十字会会长职务;

免去米热姑丽·阿吾提同志县第一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刘世波同志第二小学校长职务;

免去刘恒戈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挂职)职务;

免去买买提依明·吐鲁甫同志县维吾尔医医院院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对外公布)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