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叶城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斯来曼·买苏提同志任县公安局政治委员;
陈煜同志任县叶城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党建)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免去喀什经济开发区叶城产业园副主任职务;
杨夏杰同志任喀什经济开发区叶城产业园副主任(试用期1年);
刘尧同志任喀什经济开发区叶城产业园副主任,免去叶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军同志挂任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挂职期限1年);
孜力甫·木特力甫同志挂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期限1年);
刘正坤同志挂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挂职期限1年);
买合米提江·达莫拉同志挂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期限1年);
免去马斌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肖同志县安置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廖勇同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对外公布)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