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

来源: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4日 点击数:

叶城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

2023年4月12日12:00,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阿卜杜克热木·阿卜杜热依木同志在县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叶城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和议题提交、列席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相关政策法规,听取了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工作开展情况,并就有关议题进行了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有关部门提交的议题

(一)会议审议了政府办提交的《叶城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试行)》

会议决定,同意《叶城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县政府办及时将方案印发给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县司法局要发挥牵头作用,有力有序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会议研究了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对8宗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挂牌出让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对南城区3社区文化中路南侧,面积为16840.3平方米(宗地编号YCX20230001号);25社区文化中路北侧,面积21972.69平方米(宗地编号YCX20230002号);化工园区219国道7.5公里处西侧,面积为70054.7平方米(宗地编号YCX20230003号);洛克乡车检所南侧,面积为200000平方米(宗地编号YCX20230004号);南城区33社区石榴路北侧,面积3573.76平方米(宗地编号YCX20230045号);喀格勒克镇7社区北环路南侧,面积3573.76平方米(宗地编号YCX20230046号);重工业园区,面积为112843.95平方米(宗地编号YCX20230047号);重工业园区,面积为9876.19平方米(宗地编号YCX20230048号)8宗土地进行挂牌出让及租赁,县自然资源局要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三)会议研究了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喀格勒克25社区29户拆迁户土地置换方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喀格勒克镇25社区29户拆迁户土地置换方案,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四)会议研究了财政局提交的《关于将县生态环境局原办公楼资产划转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将叶城县新城北路04院生态环境原办公楼2、3、4层总面积约为1921.4平方米资产无偿移交给叶城县昆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运营,县财政局依法依规办理。

(五)会议研究了国资委提交的《关于县金城城乡建设投资公司开发改造叶城县老城区的建议》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南城区2社区少年宫南侧土地26775平方米由金城城乡投资公司开发,国资委依法依规进行办理,同时县政府办致函县自然资源局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六)会议研究了教育局提交的《关于将教育系统闲置校舍移交县国资委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教育局将21所闲置资产移交国资委,县国资委要做好资产登记,依法依规办理好移交手续。

(七)会议研究了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叶城县2023年戈壁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认为,该项目资金较大,涉及面较广,存在各类不少潜在的问题,由江兆侃同志牵头,阿不都克力木·阿不都热西提同志负责,组织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深入现场调研,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要解决项目用地、用水、用电等各类问题,研究后期运营等相关事宜。待充分调研论证,各类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八)会议研究了水利局提交的《关于申请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水利局增加特种车辆编制,由县政府办及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国资委做好跟踪督察,并依法依规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九)会议研究了水利局提交的《新疆叶城县台斯水库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叶城县斯水库工程资金筹措方案,县发改委及时将项目纳入2024年项目库,并编入“十四五”中期调整规划当中。

(十)会议研究了政府办提交的《关于聘请县人民政府经济顾问的请示》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袁建民同志担任叶城县人民政府经济顾问,县政府办要依法依规做好有关工作。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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