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

来源: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19日 点击数:

叶城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

2023年5月17日16:30,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阿卜杜克热木·阿卜杜热依木同志在县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叶城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和议题提交、列席单位参加了会议。并就有关议题进行了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对有关部门提交的议题进行研究

(一)审议县自然资源局《叶城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叶城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由政府办按照程序发文,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特别是县教育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要按照方案措施和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叶城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审议县发改委《关于叶城县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叶城县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由政府办按程序发文,县发改委依法依规抓好工作落实。

(三)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叶城县实施乡镇规划2021年第九批建设用地供地方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叶城县实施乡镇规划2021年第九批建设用地供地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办理。

(四)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叶城县实施乡镇规划2022年第一批建设用地等9个项目用地方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叶城县实施乡镇规划2022年第一批建设用地等9个项目用地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按要求抓好落实。

(五)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叶城县青年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用地供地方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关于叶城县青年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用地供地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六)研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叶城县文化润疆(国学书院)建设用地供地方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叶城县文化润疆(国学书院)建设用地供地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七)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19宗国有土地设施农用地备案》

会议要求,原则同意办理19宗国有土地设施农用地备案,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办理。

(八)审议县畜牧园区《叶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

会议要求,原则同意《叶城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县畜牧园区要对规划中指标数据进行再次复核,确保能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熊建新同志审核把关后行文印发。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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