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人民政府召开2026年第七次常务会议

来源: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点击数:


叶城县人民政府召开2026年第七次常务会议

2026528日下午,受马尔旦县长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郭江龙同志在县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叶城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次常务会议。政府副县长和议题提交单位、涉及单位、列席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研究了相关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会前学法

会上集中学习了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全覆盖开展学习解读,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统计人员精准掌握法律条款、纪律要求与业务规范。同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全面推动统计法治精神入心入脑。二要规范工作流程。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统计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分析等各工作环节,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县统计局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定期研究解决统计工作突出问题,强化业务指导、执法检查和督促落实,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普法教育,带动全县依法规范开展统计调查,共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三要严守法律底线,确保数据真实。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统计工作的“红线”和“底线”意识,严格按规定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要以案为鉴,摒弃错误观念,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应统尽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研究相关议题

会议研究关于叶城县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学区调整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指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机制,切实解决初高中学校“学位度峰”突出问题,结合我县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办学条件等因素,县教育局拟定了《叶城县中小学、幼儿园2026年学区调整方案》(包括2所幼儿园、1所小学、8所初级中学)。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报告,由县教育局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研究《关于叶城县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撤并、变更校名和办学类型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指出,为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确保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相关要求,县教育局拟对3所学校进行撤并、22所学校的名称进行变更、6所学校的类型进行变更。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报告,由县教育局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研究《关于将4.3463万亩国有耕地和国有园地确定给285个村集体使用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和规范农用地管理的工作方案》(新党农办领字〔202435号)精神,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盘活国有农用地、发展现代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县自然资源局拟将4.3463万亩国有耕地和园地给22个乡(镇)285个村使用,由其享有经营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研究关于叶城县铁提乡等5宗设施农用地申请备案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

会议指出,为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规定,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①叶城县铁提乡3村粮食晾晒储存项目、②叶城县2026年柯克亚乡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③宗朗乡野生动物养殖设施农用地项目1、④宗朗乡野生动物养殖设施农用地项目2、⑤叶城县2026年铁提乡小型畜牧养殖棚圈建设项目等5宗设施农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林地,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条件。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按照相关程序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研究关于收回收购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2号)相关规定,县自然资源局①拟将原划拨农机局(现农机中心)8750㎡土地无偿收回,规划用途调整为商业用地,剩余住宅用地按照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办理分割登记;②拟将叶城中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宗地分割为2宗独立地块,收回收购宗地东侧1778.07㎡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按照《叶城县中心城区区域详细规划》确定规划用途和管控要求统筹开发建设,剩余原宗地面积办理不动产分割登记。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由县自然资源牵头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研究《关于公开出让3宗商业用地供地方案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

会议指出,为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推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和我县2026年土地供应计划,①YCBQ0901B2026006号待出让宗地(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7349.28㎡)、②YCBQ0901B2026036号待出让宗地(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3074.18㎡)、③YCBQ0901B2026038号待出让宗地(国有建设用地,面积3245.92㎡)等3宗地,符合叶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叶城县中心城区区域详细规划、叶城县空铁物流产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管控要求,土地权属清晰,符合“净地”出让条件,县自然资源局拟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出让。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报告》,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研究《关于新疆叶城县布孜湾南铜铅锌矿勘探等4个探矿权变更、延续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

会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①新疆叶城县布孜湾南铜铅锌矿勘探(勘查许可证号:T6500002008123010022571)现探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面积由5.5平方千米核减为4.3549平方千米)、延续;②新疆叶城县黑卡铅矿勘探(勘查许可证号:T6500002009123010037951)现探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面积由2.59平方千米核减为2.0402平方千米)、延续;③新疆叶城县科克阿特三区铅多金属矿普查(勘查许可证号:T6500002021043040056313)现探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面积由16.9平方千米核减为13.5029平方千米)、延续;④新疆叶城县西合休乡北铜多金属矿勘探(勘查许可证号:T6500002008123010023035)现探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面积由12.97平方千米核减为10.353平方千米)、延续。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研究关于动用2026年预备费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县大批量征地拆迁补偿款项未能及时足额兑付,造成长期历史欠账,为满足群众诉求、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县财政局申请动用20265000万元预备费。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由县财政局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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