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人民政府召开2026年第八次常务会议

来源: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点击数:

叶城县人民政府召开2026年第八次常务会议

2026612日下午,受马尔旦县长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郭江龙同志在县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叶城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次常务会议。政府副县长和议题提交单位、涉及单位、列席单位主要领导、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研究了相关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会前学法

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会议要求,一要深化学习宣传,筑牢习近平法治思想根基。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房地产管理法》学习宣传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实现学习解读全覆盖。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然资源、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要精准吃透法律条款、业务规范与纪律要求。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房地产领域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要严格依法履职,规范行业工作流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对照《房地产管理法》各项规定,规范土地供应、房地产开发、权属登记、资产处置、用地用途调整等全流程管理。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定期梳理房地产、土地管理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强化业务指导、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推动全县房地产与土地管理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三要坚守法律底线,严守履职行为红线。要牢固树立法治底线思维,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开展土地审批、用地划拨、土地出让、不动产登记、国有房产处置等工作。坚持以案为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杜绝违规批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处置房地产资产等行为,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履职,确保全县房地产管理、土地利用各项工作合法合规、有序推进。

二、研究相关议题

会议审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城县202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根据《2026年喀什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要求》文件要求,围绕地委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城市发展十三项问题政治任务以及县委相关安排部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叶城县实际研究起草了《叶城县202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并广泛征求县直各单位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工作要求(审议稿)》。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工作要点》,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喀什地区叶城县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供地方案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

会议指出,为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和叶城工业园区、县档案馆、伯西热克镇的用地申请,县自然资源局经套核数据及核实地类,提出4个项目供地方案(《喀什地区叶城县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十标段项目用地供地方案》《喀什地区叶城县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三标段项目用地供地方案》《叶城县档案馆改扩建建设项目供地方案》《叶城县2026年伯西热克镇商铺建设项目用地供地方案》,宗地①②③符合划拨用地条件,无偿划拨方式供地;宗地符合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管控要求,以拨用方式供地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审议国资委《关于部分县属国企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指出,为提升国有资产运营管理质效,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县国资委申请对两家县属国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进行调整:一是将叶城县金城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欧智同志调整为叶城县叶盛农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二是将叶城县叶盛农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钱国彪同志调整为叶城县金城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报告》,由县国资委牵头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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