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人民政府召开2026年第九次常务会议

来源: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5日 点击数:


叶城县人民政府召开2026年第九次常务会议

202678午,受马尔旦县长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郭江龙同志在县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叶城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次常务会议。政府副县长和议题提交单位、涉及单位、列席单位主要领导、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研究了相关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会前学法

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要求,一要全面深化学习宣传,提升依法管矿治矿能力。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专题学习,吃透《条例》新规定、新要求,精准把握矿业权管理、资源保护、绿色开采、生态修复、执法监管、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自然资源局要面向矿山企业开展全覆盖普法宣讲,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主动履行生态修复、安全生产、资源节约主体责任。二要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常态化管控体系。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矿权出让、延续、变更、退出全周期管理制度,严把项目准入、用地审批、开工建设、生产运营各关口;要严格执行矿山开采三率标准,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动态监测、联合执法,坚决杜绝监管空挡、责任空转。三要压实各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自然资源部门要履行行业主管责任,抓实日常监管、执法查处、规范提升,生态环境部门要抓好矿山生态治理、污染防治,应急管理部门要从严抓好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涉矿违法犯罪,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巡查管控责任,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动发力,以法治刚性守护矿产资源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生产安全,推动全县矿产资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研究相关议题

会议审议应急管理局《叶城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标准、流程和职责,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应急防控处置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行政区划、产业布局、风险特点、应急资源储备、应急队伍建设等实际情况,县应急管理局修订编制了《叶城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预案》,由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审议退役军人事务局《叶城县烈士陵园非烈士墓集中迁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会议指出,为规范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英烈的庄严环境,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关于严格烈士陵园安葬管理的通知》(退役军人办电〔202126号)等相关规定,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了《叶城县烈士陵园非烈士墓集中迁移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方案,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进一步完善《方案》相关内容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积极申报专项资金,待资金到位召开专题会议充分论证后再进行推进,同步做好家属思想工作,避免引发信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发生。

会议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叶城县乌夏克巴什镇等2宗国有土地备案为设施农用地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

会议指出,为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新自然资规〔20201号)、《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规定,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叶城县2026年乌夏克巴什镇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0.6592公顷)叶城县2026江格勒斯乡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0.65999公顷)2宗设施农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林地,符合设施农用地备案条件。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按照相关程序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研究自然资源局《关于新疆叶城县库喀阿孜铅锌矿勘探等3个矿业权变更、延续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

会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①新疆叶城县库喀阿孜铅锌矿勘探(勘查许可证号:T6500002008123010021813)现探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面积由6.86平方千米核减为5.4774平方千米)、延续;②新疆叶城县阿卡孜三号铅矿勘探(勘查许可证号:T6500002008093010014947)现探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面积由4.57平方千米核减为3.6478平方千米)、延续;③叶城县信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叶城县棋盘乡许许沟南东陵玉石矿(采矿许可证号:C6531002013047130129852)现采矿权人申请延续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审议发展改革委《关于提请政府常务会议22个专项规划送审稿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

会议指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落实上级赋予我县的各项战略部署,更好紧贴民生、凝聚人心、推动高质量发展,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叶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框架下,开展了县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了21个专项规划、1个重大项目前期论证研究报告。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研究司法局《关于购买执法执勤用车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指出,有效保障重点乡镇司法所规范高效开展工作,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标准、拓宽服务范围,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控购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司法局拟为伯西热克镇和江格勒斯乡各购置1辆执法执勤车会议决定,原则同意《报告》,由县司法局牵头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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