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叶城县2026年以工代赈工作,现将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方法》(新财规〔2021〕11号)、《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规〔2024〕4号)、《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新发改地区〔2021〕38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实施意见》(新发改地区〔2022〕76号)等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精准选择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带动低收入群众就业增收实效。
二、转发下达
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529万元(含劳务报酬不低于1037万元),预计带动群众就业694人以上,请各项目单位依据本计划,认真做好计划落实工作,并对项目合规性负责。。
(一)支持范围。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向深度贫困地区、产粮大县、受自然灾情影响较大以及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任务地区。
(二)受益对象。包括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城镇相关失业人员、未就业退役军人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需救助人口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建设领域。包括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农村生活、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等。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农牧产业、乡村文化旅游产业、林业草原产业等基础设施和城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等基础设施。本批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中,优先支持劳务用工量大、技术门槛低、工程机械作业少的乡村道路、土地平整、护坡护坝、排灌沟渠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特别是防沙治沙等小型生态治理工程、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工程等项目。
(四)下达方式。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认真分析测算项目建设内容和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带动当地群众就业规模等,确保项目实施后能够广泛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计划新开工项目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确保计划分解和资金下达后能够立即开工建设。要加强工作沟通和项目筛查,防止重复申请和安排中央投资项目,严格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组织实施
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1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切实履行主体职责,压紧压实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所在村委会等主体的责任,强化定期调度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推动专项资金项目落地见效,切实带动低收入群众务工增收。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对于依法不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要结合本地实际优化项目承接方式,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作为项目业主单位,将项目灵活发包给县(乡)两级政府乡村建设公司或劳务公司、村级劳务合作社或村劳务公司(强村公司、共富公司)、村民理事会等,由上述主体直接组织当地群众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项目业主单位要和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达到40%以上。项目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应专章专节对项目是否能够组织当地群众务工、是否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并在项目估算(或概算)中结合工程建设内容逐项测算用工量和劳务报酬发放额度,对应发放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各项目单位要积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全面借鉴近年来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两类综合赈济模式,在严格落实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的基础上,全面拓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新赈济模式。
(四)强化工作调度和督促核查。各项目单位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调度和实地检查,每月对以工代赈工程进展、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可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加快或简化前期工作程序,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相关要求。要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请各项目单位尽快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及早发挥以工代赈资金效益。在项目实施期间,我委将强化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以工代赈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将把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等情况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附件:1.叶城县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任务计划表
2.叶城县2026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任务计划绩效目标表
叶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