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更换结婚证的公告

来源:叶城县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点击数:

全县广大居民:

为加强便民服务,落实人民至上理念,切实解决结婚证与身份证信息不符、手写结婚证等问题,同时结合完成历史婚姻电子档案录入工作,建立和完善婚姻登记数据库,为婚姻登记工作实现全国联网打好坚实基础,我县将集中对所有婚姻登记历史数据不一致、无结婚证等问题进行补缺完善。现将集中免费更换、补发结婚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更换婚姻登记证件范围

(一)2012年之前在叶城县民政局或乡镇民政办办理过手工填写的婚姻登记证。

(二)婚姻登记证信息与现有身份证件(户口簿)不符的情况,如:出生年月错误的、姓名不一致的、同音不同字的、非国通语填写的当事人,须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换证,将统一更换为目前印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字样的新版婚姻登记证。

(三)已在2012年之后更换过结婚证者不在此次更换范围内。

二、办理时间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0日(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三、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一)持有旧结婚证,证件上身份证号码缺失、信息不准确,与现有身份证件不一致等情况,需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旧结婚证、三张2寸近期合影照片,到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补发结婚证。

(二)持有旧结婚证,证件上有身份证号,证件号出生日期与现有身份证号日期不同、姓名不符,需到所在乡(街道、社区)派出所户籍室开具变更证明,夫妻双方持变更证明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三张2寸近期合影照片,到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补发结婚证。

(三)如结婚证遗失,可到叶城县民政局登记机关查阅或调取结婚档案。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合影照片,到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进行补办结婚证。

(四)更换结婚证,需夫妻双方全部到场。因各种原因夫妻双方不能全部到场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如果档案信息一致可公证委托一方到原登记机关换发结婚证。

四、办公地点及电话

办公地点:叶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厅婚姻登记处

电话:0998-5799601

叶城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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