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是本地有能力的部分脱贫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要求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林资字〔2022〕109号)精神,准确识别将部分脱贫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叶城县生态防护林区洛克、林场、江格勒斯、恰其库木、依提木孔等22个乡镇场区脱贫人口。(各乡镇分配名额附后)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叶城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西南边境,喀喇昆仑山北坡,喀什地区的东南方向,距喀什市256公里,至乌鲁木齐1230公里,地处东经76°08′-76°30′,北纬35°28′-38°24′,南北长326公里,东西最宽处120公里,呈新月形。东邻皮山县,南倚喀喇昆仑山与克什米尔地区交界,西与泽普县、莎车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区接壤,北与麦盖提县相连,总面积3.1万平方公里。近年来叶城县对特色林果产业牢固树立“以质取胜、以特取优、斤果斤肥”和“三分定植、七分管理”的理念,加快推进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我县现有经济林82.03万亩,经济林成为了促进农村跨越发展、农民致富增收的“绿色银行”。
2、森林资源管护情况
(1)森林资源基本情况。叶城县土地面积2.85万平方公里,森林面积191.4万亩,森林覆盖率4.18%,其中乔木林地面积102万亩,灌木林地89.4万亩,森林蓄积量257.5万立方米;草原面积842.1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70%;湿地总面积15.7万亩,林种为防风固沙林,起源为天然林,生态区位处于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
(2)森林资源管护情况。为了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做好森林防火,封山禁牧等工作的落实,规范生态护林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管护森林面积不得少于500亩(经济林管护面积可在200-300亩之间)招聘一名护林员,制定了护林员管理办法,签订合同,划定管护责任区,靠实管护责任。
3.根据“十四五”规划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按照“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对照省市上级部门下达的脱贫目标,结合我县林业工作现状和贫困村的实际状况,认真研究,明确目标任务。依托退耕还林、生态林建设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逐步改善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推进林果产业建设,使特色经济林果产业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区域优势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林产品加工,加快发展建设果品贮藏、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拓宽果品市场流通渠道,解决林果产品出路难问题,增加农民收入;鼓励贫困户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培育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村发展。
(二)生态护林员选聘
1、选聘对象
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对象一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二是脱贫人口;三是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管理工作;四是能够在当地长期稳定从事管护工作;必须是符合一家多户条件。
2、选聘程序
(1)分解指标。根据计划下达我县生态护林员3184名,按照生态林区附近各乡镇情况和脱贫人口分解各乡镇生态护林员名额(见附表)
(2)选聘程序。按照尊重农民愿意,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乡镇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录用,拟选聘的生态护林员经乡,村公示无异议后实行逐级上报。自然资源局对各乡镇上报的选聘对象进行核查,以确保选聘对象的真实性。
3、实施目标
(1)森林保护目标。将招聘的生态护林员通过培训,使生态护林员学习法律法规和林业技术,掌握业务技能和实践技能,增强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努力提高护林员的履职尽责能力和为林业服务的本领。
(2)带动脱贫人口脱贫目标。生态护林员按照每人每年10000元的工资标准,逐步改善脱贫户、脱贫人口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家庭收入。
(3)资金测算。选聘生态护林员3184人,每个护林员年补助10000元,需要补助资金3184万元。
(4)生态护林员的选聘,有利于生态林管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从而保护森林资源,增加森林蓄积,提升森林资源质量,逐步建立区域布局合理,多层次,多功能的森林生态系统。二是有利于改善乡镇精准脱贫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提高当地百姓生活质量。三是利用林区资源环境优势,促进工程区经济发展,保持林区社会稳定,实现林区和谐。
4、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以财政、林业、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协调组,加强对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解决选聘工作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乡镇切实加强对选聘工作的领导,将各项措施抓细、抓实,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
(2)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在选聘工作中,要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即要保持现有护林员稳定,又要坚决化解矛盾纠纷。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厉查处选聘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为选聘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3)建立健全管护体系。根据天然林和生态林的分布,将各管护责任区域划分到具体的生态护林员头上,任务落实到管护现地,靠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任务到人、到地块。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年终考核结果合格者可以续聘,若未续聘即解除聘用关系。生态护林员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叶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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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2024年度生态护林员续聘(选聘)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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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
叶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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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指标人数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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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克塔什镇 |
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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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场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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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巴仁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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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伯西热克镇 |
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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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杨镇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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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格勒斯乡 |
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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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依提木孔镇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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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洛克乡 |
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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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洛克养殖园区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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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依力克其乡 |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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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恰尔巴格镇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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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恰其枯木管理区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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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金果镇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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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河园镇 |
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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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铁提乡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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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吐古其乡 |
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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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乌吉热克乡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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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夏合甫乡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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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乌夏巴什镇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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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柯克亚乡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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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棋盘乡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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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宗朗乡 |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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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西合休乡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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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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