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叶城县开展2023年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叶城县生态环境局 作者:叶城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30日 点击数: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叶城县开展2023年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8月23日

叶城县开展2023年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的宣传好美丽中国故事,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在全县营造改善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根据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开展2023年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叶城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二、活动目标

深入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总目标,夯实自身宣传阵地建设基础,强化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合作,重点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举措和成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激励带动全民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让美丽中国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生态文明理念得到深入践行、结出丰硕成果,为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的叶城打下坚实基础,切实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活动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8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河(湖)长巡河(湖)活动

1.活动时间:8月14日至8月31日

2.活动地点:县总河(湖)长巡河(湖)地为主活动点(1个),由县水利局选定点位,并制定巡河(湖)方案,报县总河(湖)长审定实施;其他河(湖)长巡河(湖)地为分活动点,由对应责任单位选定,并制定方案报对应河(湖)长办审定后实施。

3.活动内容:开展巡河(湖)活动,实地巡查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情况,重点围绕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碍洪排查整治、河(湖)“清四乱”、“一河一策”落实、农村河道环境整治、非法采砂清理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入河(湖)排污口及河流断面水质变化等方面,选择2-3个点位开展巡查工作;召开座谈会,听取河(湖)管护情况汇报,针对巡河(湖)发现问题及其他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及工作要求;县、乡镇、村级河(湖)长同步开展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巡河(湖)活动。通过开展巡河(湖)活动,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行河(湖)管理的保护职责,提升生态治理水平,积极营造关爱河(湖)健康生命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开展林长巡林活动

1.活动时间:8月14日至8月31日

2.活动地点:叶城县总林长巡林巡查地,由县自然资源局选定活动地点后报县总林长审定。

3.活动内容: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开展林长巡林巡查活动,重点围绕中央第一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森林督查、绿盾发现问题整改以及林草资源培育和产业发展情况开展巡查工作;听取各级林长巡林履职尽责情况汇报,了解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群众反映较多的涉林问题处理情况。县、乡、村级林长同步开展巡林巡查活动,通过开展巡林巡查活动,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进一步强化林长履行林草资源管理保护职责,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积极营造全社会爱绿护绿的浓厚气氛。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开展节能及低碳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8月14日至8月31日

2.活动地点:县重点用能单位

3.活动内容:紧扣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充分反映节能减碳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报道,充分宣传企业绿色低碳科技并推广应用,为重点用能企业强化低碳科技攻关提供支撑;聚焦新时代对节能减碳工作的新要求,以媒体为介质对企业实施节能减碳工程开展媒体集中采访。通过宣传活动,积极倡导重点用能企业开发节能低碳技术、发展节能低碳产业、推进低碳发展,共同为全县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引导全县走出绿色发展新路。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生态振兴青春行”活动

1.活动时间:8月14日至8月31日

2.活动地点:县团委选定

3.活动内容:一是充分发挥各级青年讲师团作用,各级青年讲师团以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教育广大青年,将宣讲内容与PPT、视频、典型案例、所得成效等相结合,做到内容多样、形式多样、宣讲新颖,确保宣讲效果走实。二是对全县26个乡镇(区)、370个行政村(社区)团干部、团员青年、19所中学中职学校、师生开展集中宣讲,并结合“青春叶城”公众号开展相关生态文明知识等宣传,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确保此次宣讲活动全覆盖。三是组织青年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公园、马路边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清扫、爱国卫生运动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卫生文明城市创建。四是积极鼓励动员学生、工业园区、广大团员青年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并通过讲解传单等形式积极向商铺等社会面群体进行生态文明宣传。

牵头单位:县团委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系列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8月14日至8月31日

2.活动地点: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

3.活动内容:一是通过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转发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生态日有关活动的通知》及相关宣传海报、宣传画,充分利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LED电子屏、宣传栏、横幅、办公场地、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的优势广泛宣传全国生态日活动。二是巩固和深化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全县42个自治区节约型机关、1个自治区节约型示范单位作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形成勤俭节约、合理用能的社会风尚。三是各单位长期坚持在办公大楼楼道内张贴节能、低碳、“生态日”的宣传海报,在办公室、卫生间张贴节电节水宣传标识,在会议室空调上张贴节电标识,明确夏季、冬季温度设置要求。四是加强单位节约节能日常管理。进一步降低燃油损耗,公务车辆集中管理、科学调配、减少空跑次数,集体公务活动尽量安排集中乘车,提高使用效率,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五是加强办公耗材使用管理,节约使用纸张、碳粉等办公耗材,提倡双面打印,积极使用再生纸等再生办公用品,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充分利用网络系统、网上办公、传阅,实现无纸化办公,节约能源资源。六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学习、宣传、落实力度。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倡导“光盘行动”、节约粮食,倡导干部职工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努力减少“舌尖”上的浪费,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推进四分类垃圾桶设置,逐步推进实施垃圾分类活动。

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

(六)景区生态日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8月14日至8月31日

2.活动地点:宗朗灵泉景区

3.活动内容:一是向游客发放“文明旅游倡议书”的同时,向其讲解文明旅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全民形成“文明旅游、关爱自然”的意识。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和现场劝导方式对过往行人进行宣传提醒,引导游客从自我做起,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贴乱画、不乱扔垃圾等、养成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共同创造干净,整洁的旅游环境。三是开展景区环境卫生清洁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景区实际,大力开展清洁环境卫生志愿服务,倡导垃圾分类,清除卫生死角,服务景区环境整治,创造优美怡人的旅游环境。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叶城县雪域昆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七)交通绿色发展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8月14日至8月31日

2.活动地点:县客运站

3.活动内容:开展绿色出行活动,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出行的迫切需求。通过出租车灯箱广告及公交车LED屏、宣传栏、现场讲解方式为民众普及节能知识,鼓励公众绿色出行,统筹推进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引导全社会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商工局、公安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首个生态日的组织与宣传工作,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宣传主题,积极响应、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做好各类风险防范与管控,加强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

(二)坚持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倡导简约务实高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避免自娱自乐,按照有关要求,量力而行,科学合理实施。

(三)及时总结报送。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汇总活动成效,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工作亮点和特色,查找工作不足和差距。于8月30日18:00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通过公文内网报县生态环境局。

附件:全国生态日宣传各单位工作职责清单

附件

全国生态日各单位工作职责清单

(一)县生态环境局:结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实践活动,向群众宣传身边环境知识,针对如何践行绿色生活,引导居民将绿色生活、出行和休闲模式带入家庭生活;加强对企业环境责任教育,推动企业切实增强环境保护守法意识,加大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力度,推动企业主动公开排放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农村村民积极行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生态环境美起来。积极宣传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先进典型案例,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引导各行业加大节能减排环保投入。

(二)县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宣传节能文化、普及节能知识、提升全民意识,培养广大民众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积极发出绿色出行倡议,推广节能新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组织重点行业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活动,开展节能产品进超市、节能产品示范推广等活动,吸引各方参与,广泛宣传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

(三)县教育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美丽中国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中小学广泛开展贴近师生实际、形式灵活多样、效果明显突出的绿色生态宣传教育活动,集中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法律法规,大力培养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以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为抓手,切实加强中小学生节约养成教育;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线,持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学习活动;积极开展全县中小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探索构建家校共育节能意识的合力,推动形成崇尚节约、低碳环保的校园新风尚。

(四)县科技局: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科技创新成果的宣传和推广活动,鼓励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示范和应用推广,推动相关产业节能减排低碳技术升级改造,加强节能减排低碳科技创新环境氛围,引导全社会使用节能低碳创新产品的自觉行动意识。

(五)县商工局:积极贯彻落实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进一步宣传并推行绿色制造,以多种形式在工业企业、园区宣传一批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重大技术、典型模式以及标志性产品。要重点宣传普及工业领域节能低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自觉参与节能低碳行动,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组织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推动节能服务公司与工业企业紧密对接,将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模式引入到工业企业,促进工业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优化企业产业结构和产能布局,构建能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绿色生产体系,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协调统一,以实际行动建设水绿山青的美丽叶城。

(六)县住建局:开展建筑领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引导绿色生活方式及消费。利用展板、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更高水平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性能要求。重点宣传超低能耗建筑、引领节能建筑新标杆。加大绿色建筑宣传力度,推广绿色建筑使用技术、产品和高效运行管理措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及危房改造等工作,宣传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宣传力度,提高运行效率。积极鼓励公共建筑业主及使用人开展能效对标,引导公共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专业人员,实施专业化用能管理。鼓励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按《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进行设计和建设。加强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提高农房节能设计和建造能力。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取得的成效,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居民行为节能、垃圾分类等绿色生活方式,开展进社区、进家庭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以及微信等平台宣传环保政策法规、技术措施和生活小常识,提高居民绿色生活意识。

(七)县交通运输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积极宣传行业绿色发展成效,集中宣传绿色交通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采用政府倡导、媒体报道、社会参与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能低碳新技术和新产品,鼓励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应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努力营造绿色交通发展氛围。

(八)县农业农村局: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农村行活动,大力宣传推广清洁炉灶、太阳能光热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动水产养殖减量增效,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进一步加大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九)县财政局(国资委):指导督促各所属企业围绕建设美丽中国、促进绿色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采取深入社区、商场、学校,通过短信、标语、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进行主题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节能环保意识。组织多层面培训活动,从多角度普及节能环保、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理念和知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生活风尚。

(十)融媒体中心:积极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活动,运用接地气、贴近性强的新闻报道、访谈、公益广告等方式,展示生态知识,倡导节约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一)县文旅局:加强绿色饭店、绿色宾馆、绿色旅游区建设,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合理消费,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十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结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组织各类公共机构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综合运用多种媒体手段,丰富拓展宣传载体,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带头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实施节能工程,推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等行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十三)工会: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主题竞赛活动的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工会微信等媒体的宣传资源和手段,运用企业内部宣传栏、橱窗、活动室等载体,推送节能宣传的官方海报、宣传片及相关信息。在重点行业领域,围绕关键技术、生产设备制造、环保设施运行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对标竞赛,发挥职工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

(十四)团委:在青少年中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环保低碳知识。广泛开展植绿护绿、光盘行动、绿色出行、修旧利废等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养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态理念。动员广大青少年参与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助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充分发挥青少年生态环保组织、青年志愿者作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手段,制作传播生态文化产品,营造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方案,并组织做好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的筹备工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其余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能,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关联稿件:

关于《叶城县开展2023年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