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叶城县分局第一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情况公告

来源:叶城县生态环境局 作者:叶城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点击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息公开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第一季度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抽取一般监管对象5家,重点监管对象4家,特殊监管对象2家,现将具体信息公开如下:

一、事前公开

公开内容:《2024年第一季度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含抽查事项、工作计划)。(附件1)

公开时间:现场抽查工作开展前

二、事后公开

公开内容: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及抽查人员情况。(详见表1和表2)

公开时间: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


2024年第一季度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关于自治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5〕521号)、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喀什地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制定2024年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领导

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杨小彬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叶城县分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霍喜荣叶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成员:叶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叶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时间安排

(一)2024年第一季度

根据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单位数量,2024年1月10日前采用执法系统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2024年第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确保本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第四个工作日前完成第一季度的“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场环境监察报告、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表、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等相关纸质版及电子版检查资料归档工作。并于第一季度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公开。

(二)2024年第二季度

2024年4月10日前采用执法系统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2024年第二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并于第二季度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公开。

(三)2024年第三季度

2024年7月10日前采用执法系统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2024年第四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并于第三季度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公开。

(四)2024年第四季度

2024年10月10日前采用执法系统随机摇号抽取方式确定2024年第四季度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名单,并于第四季度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公开。

表1

2024年第一季度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公开表

序号

检查地区

检查对象名称

检查对象类型

检查事项

检查时间

检查结果

备注

1

喀什地区叶城县

叶城县合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一般监管对象

日常抽查

2024-1-09

发现问题作出行政指导

2

喀什地区叶城县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叶城城东加油站

一般监管对象

日常抽查

2024-1-09

未发现问题

3

喀什地区叶城县

叶城县城乡卫生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重点监管对象

日常抽查

2024-1-18

发现问题作出行政指导

4

喀什地区叶城县

新疆宝隆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点监管对象

日常抽查

2024-1-18

未发现问题

5

喀什地区叶城县

叶城北控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重点监管对象

日常抽查

2024-1-18

未发现问题

6

喀什地区叶城县

喀什木易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一般监管对象

日常抽查

2024-2-22

未发现问题

7

喀什地区叶城县

喀什兆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特殊监管对象

日常抽查

2024-2-27

未发现问题

8

喀什地区叶城县

喀什龙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重点监管对象

日常抽查

2024-2-27

未发现问题

9

喀什地区叶城县

叶城县哈拉斯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普萨加

油站

一般监管对象

日常抽查

2024-2-27

发现问题作出行政指导

10

喀什地区叶城县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叶城

新藏西加油站

一般监管对象

日常抽查

2024-3-22

发现问题作出行政指导

11

喀什地区叶城县

喀什凡高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叶城县废

旧铅酸蓄电池暂存点

特殊监管对象

日常抽查

2024-3-22

未发现问题


填报说明:

1.检查对象类型:一般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

2.检查事项:依据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

3.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发现问题作出行政指导;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发现问题,但是属于其他部门监管,需要移送或通报

表2

2024年第一季度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人员信息公开表

序号

检查人员

所在单位

科室

职务

执法证号

检查时间

1

霍喜荣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叶城县分局

执法大队大队长

31100715003

2024年1月1日-3月31日

2

高冬梅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

叶城县分局

执法大队干部

31100715007

2024年1月1日-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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