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44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49号)规定,拟对叶城县1家企业返还2023年度稳岗补贴。
现对叶城县1家企业拟享受稳岗返还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11月3日(5个工作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办联系。
通信地址: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844900
联系电话:0998-5797260
附件:
2023年叶城县各类企业稳岗补贴返还公示表(第四批) | |||
序号 | 单位社保编号 | 单位名称 | 拟返还金额(元) |
1 | 65314298175 | 叶城县飞凡商贸有限公司 | 1041.7 |
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