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其中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2、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稳岗返还补贴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优化经办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推动网上办、自助办快办,加强大数据比对识别,推动更多政策直达快享。按照大数据比对结果人社系统审批认定、企业网厅端确认、公示、资金拨付。
3、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4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目前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参保缴费满三年放宽至一年,并且能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到有证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