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高校毕业生档案寄递事项公告

来源: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点击数:

进一步减少档案寄递环节,提高档案转递效率,现将高校毕业生档案寄递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档案应由高校寄递至毕业生高考前户籍所在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尽量不要再将档案寄递至喀什地区相关机构)。并严格按“一档一袋”要求寄递,不得将多份档案装在一份档案袋里邮递。

二、兵团第三师各团场户籍毕业生档案寄递有两种选择。既可寄递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也可按现行渠道寄递至户籍驻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高校毕业生档案应严格使用邮政快递寄递。严禁由毕业生本人自带档案,否则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不予接收。

四、高校毕业生档案寄递信息务必高度统一、准备无误。防止出现“甲单位名称、乙单位地址、丙单位电话”等信息错误问题。叶城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如下:

单位:叶城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叶城县育才路107号行政服务中心8楼

联系人:汗克孜

邮编:844900联系电话:0998-5797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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