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人社监列决字〔2026〕002号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来源: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点击数:

用人单位:秦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5568379X0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任鹏涛,身份证号码:6103241985****0010

直接负责的项目负责人:刘伟,身份证号码:6103021992****0555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秦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赵海刚等16人工资299000元,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2026年8月20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叶人社监列告字〔2026〕003号),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异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6年9月7日至2029年9月6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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