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叶城县确定矿山安全监管主体和包保情况公告

来源:叶城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叶城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点击数: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通知精神,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明确辖区矿山监管主体,现对2024年喀什地区叶城县矿山安全监管主体有关情况给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喀什地区叶城县金属非金属矿山有关情况公示清单

叶城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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