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销上报事故公示建议

来源:叶城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点击数:

叶城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现对事故上报核销情况予以公示。

2025年4月7日17时35分许,在叶城县棋盘乡10村,莎车汇德兴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包的钻井项目发生1名员工被山体废石滑落至山沟下受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接报后,我局按照规定将该起事故在“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系统”中统计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杨某人员死亡情况事故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置工作组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现根据该组出具的《杨海燕人员死亡情况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非生产安全事故。我局依据调查结果对该起事故进行核销,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2025年8月20日—8月27日),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叶城县应急管理局反映情况(电话0998-7287169)。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问题需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印章。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得诽谤和诬告。

叶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

附件:杨某死亡情况事故调查报告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