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认定结果的公告(第一批)

来源:叶城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点击数: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关于开展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1]144)《自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方式销号图斑工作指南(试行)》,叶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第一批11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调查评估,确定11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均已完成自然恢复。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有关资料至叶城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地址:叶城县团结东路03号院,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276101695)

附表: 叶城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基本情况表

序号

图斑编号

图斑面积

m2

后期管理单位

1

CT6531262016000008002

6862.4

恰其库木管理区

2

CT6531262016000008001

57404.85

恰其库木管理区

3

CT6531262016000006001

2661.74

恰其库木管理区

4

CT6531262016000006002

14098.95

恰其库木管理区

5

CT6531262016000006003

17340.91

恰其库木管理区

6

ZJ6531262021002001

115280.62

加依提勒克乡政府

7

CT6531262016000011002

10439.62

恰尔巴格镇政府

8

CT6531262017000010001

2981.76

柯克亚乡政府

9

CT6531262017000008001

19095.46

柯克亚乡政府

10

CT6531262016000003001

40673.61

夏合甫乡政府

11

ZJ6531262021001001

250711.8797

依提木孔镇政府

叶城县人民政府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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