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传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村木材加工个体户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督促县商工局、加大对木材加工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复工复查安全生产要求,督查企业加大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完善木材加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涉及乡镇(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此问题2022年3月底前整改完毕。
2、由县安委会牵头,组织县市监、商工、公安、自然资源、应急、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加大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木材加工企业,消防设施不完善,证照不全、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坚决给予关闭取缔。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局工作的支持。
叶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