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王智斌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案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突显。目前叶城县城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社会基层治理尚不完善,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一是物业公司准入不规范,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全县住宅小区132个,其中物业企业在管小区120个,在管物业企业38家,物业服务的差异化,导致物业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致使物业企业管理不规范、服务随意性大,交叉管理问题严重,重收费轻服务的问题突出,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小区。二是相关部门只是规范和公布了各类收费标准,并没有明确和规范相对应的服务标准,多数物业服务企业要求按“标准”收费,但不能按“标准”服务,从而造成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越积越深,形成恶性循环;如小区车库停车收费问题,物业公司只收费不管理不服务或者是重收费轻管理微服务问题比比皆是。三是业主委员会尚未真正发挥作用。业主委员大多有名无实,真假难辨,真正发挥作用的很少。比如,小区住宅维修基金的提取需要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签字,但因为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房屋维修因此得不到保障,群众反响较大。四是便民服务项目存在短板。物业管理贴近群众,直接服务居民,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在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物业不积极主动。物业企业仅仅提供保安、保洁、绿化等一些基本服务内容,没有利用社区文明建设契机,拓展服务平台。而保安服务又流于形式,人防、技防不到位,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好。小区盗窃车内物品的案例时有发生。
意见建议:由县住建局负责,一是健全制度,加大对开发商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开发商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的监管,在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时,对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提前介入监管,保证居住小区建设不留“硬伤”,为跟进的物业管理服务打好基础。制定物业管理常态整治制度。对历史形成的遗留问题要督促开发商和物业企业尽快落实维修、维护和整改;加大小区环境整治力度,逐渐解决老旧小区无人管理、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对现在已经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和矛盾,要抓紧协调相关部门限时并保质保量加以解决;对新建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二是强联动重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依据要求推动业委会组建,将我县业委会的组建率年度内提升至30%,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定期举行业主座谈会,听取业主的意见,促进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管企业之间的沟通,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管理有关事项,改进工作,增进共识。三是加强管理规范,促进健康发展。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将物业管理纳入社会基层治理和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系,要求各物业公司提高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明确要求物业公司务必在收费的同时,向广大业主提供与之相等值和匹配的服务项目,积极促进物业服务透明化、合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