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孟智慧 叶城县政协经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
案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定对土地承包地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做好土地确权档案规范管理是档案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也是服务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法落地的重要途径。加强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举措,对于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维护农村安全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以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这也从侧面对土地承包和土地确权档案的管理明确了责任主体、重点内容等。2014年11月20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2024年7月,国家档案局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推进承包地确权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相关要求。
2024年,随着二轮延包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全县大量农户承包期满,由于承包地确权档案未移交进馆,导致二轮延包档案工作出现新的挑战与问题,如:影响档案的安全保管、充分及时有效利用,存在直接抽取档案原件、随意整合两项档案的情况,打乱了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个别事项记载的真实性有异议;破坏承包土地确权和二轮延包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背离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土地确权档案大量积压在县农业农村部门,占用基层存储空间,增加管理难度;数字化扫描不及时完成,影响档案原件的长期保管使用和数字化成果利用等。同时存在县乡基层“三保”任务艰巨,存在业务经费紧张、专业人员不足、扫描存储设备保障不够等难题。
建议:一是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档案馆成立工作小组,采取调研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督促县乡土地确权档案尽快入馆;二是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档案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管理。三是建议农业农村局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对档案内容真实性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