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重要制度,旨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申请法律援助参考指南如下:
一 申请条件
(一)经济困难标准:由居住地或村社区出具的证明或持有低保证书。此外,符合特定条件的群体,如重度残疾或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抚恤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务工人员等,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在英雄烈士亲属英雄烈士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主张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权益等情形下,申请法律援助不受困难条件限制。
(二)法律援助范围
1、民事、行政案件: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求助;请求发放抚恤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
2、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情形下,如经济困难、属于一级或二级智力残疾、共同犯罪中其他犯罪嫌疑人已委托辩护人、检察院抗诉、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等,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申请法律援助。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也可申请。
二 申请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有困难可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填。
(二)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经济状况证明材料:经济困难状况说明材料或能证明依法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材料。
(四)案件相关材料: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 申请途径
(一)前往叶城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二)咨询电话:0998-5797689
四 审核结果通知
(一)审核期限:法律援助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二)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叶城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