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叶城县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通告

来源:叶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25日 点击数:

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叶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硬核执法形成强力震慑,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5月25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叶城县辖区内国省主要干道、农村道路、城市道路。

三、整治重点

1.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强超强会、货车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炸街”等。

2.危害通行秩序行为: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违法停车、随意变道加塞、驾乘摩托车及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等。

3.非法营运行为:严查私家车、面包车非法载客,“黑校车”、非法改装三轮车违规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4.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即大型、小型、客运、货运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全域覆盖执法: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白天巡查与夜间突击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路段、路口、商圈、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进行全方位管控。

2.科技赋能严查:依托电子警察、智能监控、缉查布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实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联动协同共治:联合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4.全民参与监督:叶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诚挚邀请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参与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

举报地点:叶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及各派出所、警务室、警务站举报电话:0998-7217318

五、法律后果

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罚款、扣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整治期间,发现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并对上述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

2.对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或阻碍交通警察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硬核执法,绝不姑息!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让我们携手共建平安出行家园,对交通违法“零容忍”,对生命安全“百分百”负责!

特此通告。

叶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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