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叶城县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5日 点击数:


2023年,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叶城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抓紧抓实,为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叶城实践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叶城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头雁领航”带动“群雁齐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素养全面提升。一是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1+4+X”学法清单,将法律法规知识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政能力。二是积极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地区“法治讲堂·逢五必学”专题法治讲座,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要求,每季度集体学法不少于1次,2023年以来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专题法治讲座36期,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累计参加人数达15万余人次。三是持续开展网络学法。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原“法宣在线”平台)、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学法平台开展自学,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质。2023年全县各级干部参加专题考试6场次,累计参考单位583个,累计参考人数32886人,参考率、及格率均在80%以上。四是打好“述法”基础牌。把各乡镇(区)、各单位(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部纳入述法对象范围,建立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述法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综合素质能力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建设的鲜明导向。全面梳理汇总述法过程中反映较为集中的基层治理、服务群众、依法行政、依法治县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台账,并对照问题逐条认领,举一反三,强化整改,把全面依法治县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各个领域。五是各乡镇(区)、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推进领导干部“讲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有计划对领导干部进行理论化系统化法治培训,开展经验交流,提升领导干部“讲法”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72场次。

(二)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营造社会法治氛围。一是聚焦总目标,持续深入开展“服务总目标普法行”活动,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时间节点,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以来累计在公职人员当中组织国家安全教育普法考试248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二是坚持把宪法法律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持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在人流量较多的地方设立宣传点,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2023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1850余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50万人,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册。三是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全县建设完成了火车站广场、吐古其乡法治广场、巴仁乡法治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累计建成法治文化墙2650面、法治文化园地148个、法治文化宣传栏2159个、法律图书室(角)1478个、法治长廊50余个。四是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全县370个村(社区)建成了一支1166名能宣讲、会调解、善服务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场)创建活动,在创建完成1个国家级、3个自治区、1个地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基础上,目前正在筹备申报第三批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五是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叶城县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以无障碍、零距离、全方位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精准及时、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截至目前,组织36家民营企业召开“法治体检”座谈会3次,形成企业“法治体检”专属报告9份,且从公司治理、劳动人事、业务合同、安全经营等方面梳理出存在的法律风险56条,提出专业性的法律意见建议42条,保障了企业的健康运营。

(三)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一是全面实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进“一站式”服务办事大厅规范化管理。构建了上下联动、规范统一、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管理有序的政务服务体系。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单位共32家,设立窗口112个,工作人员146名。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建设完成乡镇政务服务大厅2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327个,2023年以来“一站式”服务办事大厅接待群众87.5余万人次,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61.28万件次,获赠锦旗61面,办事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是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25个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汇总,共梳理行政职权3415项,其中:行政许可208项、行政处罚2407项、行政强制156项、行政检查299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给付31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奖励70项、行政确认57项及其他行政权力169项,相关清单均及时公示并实行动态调整;结合实际,制定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完成公示,涉及国民经济5门类、17大类、22中类、22小类,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3门类、8大类、12中类、12小类,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4门类、9大类、10中类、10小类。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强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示结果,分类处理,做到抽查结果公示率100%。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加强数据的汇集、共享和治理,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监管,打破部门界限,形成各部门风险预警高效核查和协同处置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经济活动、社会活动正常秩序。四是政务服务效率显著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自开通以来,运行总体较好,效果初步显现,已经成为群众反映问题的一个重要渠道,自启动以来,热线中心累计受理企业、群众办件37116件,办结37082件,按时办结率99.98%,群众满意度99.98%;现场联办督办57场次,召开县级督办会16场次,获赠锦旗21面,表扬信11封。

(四)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制定并下发《叶城县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规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文书样式,统一报送备案文书,提高报备质量,提升报送备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凡是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必经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审查。2023年以来审查合法性文件共9件,出具各类意见建议73份。二是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2023年对县人民政府制发现行有效的18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6份,失效文件2份。

(五)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确定决策事项范围,规范决策程序规定,强化法制审核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特别是对涉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推行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听证座谈、问卷调查、咨询协商等方式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三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认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均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四是坚持集中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五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至今,未发生决策失误。六是加大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推进力度,出台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实施意见,县政府率先成立法律顾问工作室,有效促进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2023年以来全县28家行政执法单位(部门)、26个乡镇(区)、370个村(社区)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六)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结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2023年以来开展叶城县行政案卷评查3次,共查出存在的问题173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督促落实,全县行政执法单位2023年以来办理行政许可案件9691件,行政处罚案件3532件,行政强制案件47件。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减少行政执法的自由空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坚持行政执法公开。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并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投诉台和营商环境投诉中心、县长热线、县长信箱等形式,全方位接受纪检监察、办事群众、社会的监督。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综合业务知识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2023年以来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532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3场次。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承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全县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特别是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均能积极配合。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结率达到100%。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三是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府组成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区)主要领导一并纳入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

(八)人民调解载体不断拓宽,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一是构建完成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个人调解室体制,建成涵盖劳动仲裁、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信访接待、驻法院调解委员会等领域的专业性调解组织5个,个人调解工作室60个,有效发挥了作用。2023年以来,全县401个调解组织,2186名调解员共计调解矛盾纠纷5726件,调解成功5726件,成功率达100%,发放人民调解“一案一补”资金39.22余万元,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是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2023以来县级层面开展培训25场次,乡镇层面开展培训368场次,累计参会人员达27.4万余人次。调解员培训实现了全覆盖,培训率达到100%。三是发挥诉前调解作用。规范诉前调解的范围,进一步节约了审判成本,通过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的方式增强了诉前调解的效力,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1个,配备专职律师、法官、工作人员3名,2023年以来,共计开展诉前调解680件,出具司法确认书652份。四是全县建成1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6个乡镇(区)公共法律服务站,37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统揽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各项司法业务,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成法治叶城微信公共号为中枢和广播电视台“普法专栏”,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管理,通过集中接听、增设项目、分散服务等,使其成为集法律服务、业务咨询、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在线预约、服务投诉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2023年以来,办理公证案件1742件,为困难群众免费办理案件18件,减免公证费6700元,上门办理公证186件,减免现场费37200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3件,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77件,指派民事案件11件,认罪认罚案件355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8.1万元。五是畅通受理渠道,设立“行政复议”收件窗口,规范中心复议窗口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接待立案、行政复议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公开和档案管理工作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助配合。2023年以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已办结11件。

(九)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县人民政府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健全各类应急预案。依法依规持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和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等机制,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常态化、实战化应急演练,确保关键时刻冲得出、顶得上、打得赢。三是加大风险排查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关于风险隐患排查要求,常态对县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特别是制定并发放了《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公布,并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山区乡镇对易遭受地质灾害点位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四是加强应急宣传、培训。扎实开展安全教育“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运用周一“三结合”、入户走访等时机,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常识、自救互救方法等,定期组织、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县应急管理局专业人员对工业园区有关企业、教育局等单位开展了应对突发事件培训,参与培训近万人。五是强化配合和应急值守。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统筹抓总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牢牢把握主动权,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工作合力。同时,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时刻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及时妥善处置到位、第一时间处置舆情到位,并按照要求发布权威信息。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意识有待增强。个别单位(部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位不清、职责不明,对依法治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将法治建设工作等同于普法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没有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缺少专题研究和具体规划、方案,存在法治与业务两张皮、两套思维的现象。

(二)法治思维有待提高。领导干部仍然存在法治信仰不减、法治理念不牢、法治思维能力不高和法治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在实践中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用法治视角审视问题、用法治逻辑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三)普法教育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教育措施仍停留在摆摊设点、发放宣传单、法治讲座等形式,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普法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缺乏创新意识,有影响力的普法节目、栏目不多,法治文化产品思想性、艺术性和地方特色性不强。同时,全县现有法治文化配套建设严重不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部分规模小、载体少、分布散,缺乏观赏性和教育性,实效性不够。

(四)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一是人员不足。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大部分由基层临时指派、抽调,存在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主体资格人员缺乏,没有明确专人负责,且部分执法人员都身兼数责,承担着案件办理、重大活动保障及应急保障任务,还要配合做好单位其它中心工作,执法力量捉襟见肘。二是经费和硬件短缺。执法设备、执法车辆等配备明显不足,与规范化建设要求相去甚远。部分单位没有落实专项经费,形成既没人办事又没钱办事的尴尬局面。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在强化政治领导上聚焦用力。强化顶层设计,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法治贯穿全盘工作始终,加强统筹谋划,相继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暨述法工作会议、普法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专题研讨会、叶城县迎接地区法治督察动员部署会、叶城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暨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叶城县安全生产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等相关会议,对全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上级党政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跟踪落实,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在强化组织领导上聚焦用力。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听取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政府常务会议常态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议题,就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安排,制定并下发了《中共叶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叶城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叶城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责任分解方案》《叶城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两年行动方案(2023-2024年)》《叶城县人民政府叶城县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机制》《叶城县人民政府叶城县人民法院府院联动机制》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各乡镇(区)、各部门(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了工作任务,县乡村三级形成了齐抓共管、权责分明、协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在强化督察考核上聚焦用力。将法治建设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始终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通报批评,以督察考核促进工作落实,确保法治建设责任始终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落实好法治学习。一是持续加大各乡镇(区)、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按照分行业、分领域的要求,制定与职责相适应的“个性学法清单”,将学法清单、学法内容纳入干部个人学法档案,将作为年底法治建设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突出“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一把手”讲法一年不少于两次,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要求,每季度集体学法不少于1次、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持续开展网络学法,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原“法宣在线”平台)、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学法平台等开展自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质。扎实组织好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专题法治讲座,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专题学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压实法治责任人责任。一是督促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切实肩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解决重要问题。二是切实落实“一月一督察”工作机制,聚焦工作推进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抽调专门力量,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察和实地暗访等方式开展法治督察,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由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移送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一是规范聘请法律顾问,强化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推进《叶城县加快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意见》,在培训学习上给予一定保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培养。对于涉及项目较大较多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给予经费保障,保障项目初期就能得到专业的法律指导,建立长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法律顾问工作的积极性。积极督促法律顾问参与依法处理本部门疑难案件、文件起草、合同签订、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对来访群众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助手作用。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确保公正执法。三是每年对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四)提高普法精准性和实效性。一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建立完善多元化普法宣传机制,将普法宣传与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相结合,与文艺元素相结合,采取“订单式”普法,结合群众的需求,精心准备知识要点,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普法新形式开展智能化、可分享、可互动的活动,切实提高普法实效性。大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立、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不断提升法治文化在公共文化生活中的影响力和教育性。二是健全巩固深化普法责任制清单机制,普法责任主体根据行业实际制定详细的普法责任清单,包括宣传内容、对象、方式方法、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履行备案及清单公示责任。三是利用重要节点、“叶城零距离”、“法治叶城”微信公众号、抖音、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和普法讲师团入户宣传等形式,在重点群体中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民商法》、《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培养各族群众学法、用法意识,帮助群众更好地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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