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保障严格、公平、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推进叶城县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将叶城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始终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统领法治建设工作,全县各级党政坚持普遍学与深入学相结合,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精心组织研讨、讲座,依托新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法宣在线”,扎实做好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等工作,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专题法治讲座9期,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累计参加人数达63.2余万人次,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训,制定了2022年培训计划,采取视联会议形式进行线上培训,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计划40课时。2022年以来开展培训5场次,参会人员达3128余人。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强化理论武装,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组织和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读原著、悟原理,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坚强政治保证。2022年以来共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4余场次,组织开展各类研讨交流发言22余场次,通过现场宣讲、面对面普法和网络媒体推送法律宣传内容等方式,共开展基层专题普法212余场次,全县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4.5万余份,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2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2.5万余人。三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零距离”等载体作用,采取宣讲团专题报告、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和阐释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人心。
(二)普法责任落实到位,组织保障和机制健全完善。一是建立落实“一把手”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部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健全办事机构、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领导责任机制。二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加大全民法治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开展“法律进乡村”、“释法宣讲教育”、“12.4宪法宣传周”、“冬季大宣讲”活动,结合疫情防控的需要,共计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1万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2万人,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4.5万余册。全县建设完成了火车站法治广场、吐古其乡法治广场、巴仁乡法治广场、蓝桥法治公园、藏文化法治文化街、吐古其乡法治文化街、育才路和昆仑大道为主的法治文化景观带,阿克塔什法治文化园。累计建成法治文化墙1258面,法治文化园地397个,法治文化宣传栏1750个,法律图书角762个。三是推进“一村一法律明白人建设”。在全县361个村社区开展“一村一法律明白人”培训,建成了一支1139名能宣讲、会调解、善服务的基层法律服务队伍。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场)创建活动,在创建完成1个国家级、2个自治区、2个地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基础上,目前正在筹备申报第二批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四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普法讲师团5个50人,普法志愿者队伍861人。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好以青少年、妇女、流动人口、企业职工、工商经营户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特色文化活动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六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建成全部1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6个乡镇(区)法律服务工作站、361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配备57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开通“12348”法律服务电话热线,基本实现了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联通互动、覆盖城乡、一体化服务。2022年至今村(社区)法律顾问到基层开展法律宣传8760场次,解答法律问题3588余件。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推进。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确定决策事项范围,规范决策程序规定,强化法制审核程序的刚性约束,县政府将法制审查作为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必经程序。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涉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推行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听证座谈、问卷调查、咨询协商等方式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三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认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2022年审查合法性文件共19件,对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等进行了法制审核,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保障。五是坚持集中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六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会商分析等方式,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并根据评价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叶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优化政务服务。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进驻29家单位、设立4个办事大厅、137个服务窗口、159名工作人员,极大方便了办事企业和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根据进驻单位事项名称,制定审批标准,编制办事指南(包括:办理条件、需提交资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通过办事大厅LED屏向服务对象进行公开,并发放一次性告知书。同时,在办事大厅设立投诉台和营商环境投诉中心,安装监控设施,广泛接受纪检监察、办事群众、社会的监督。二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下移,全力推进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改革,设立了各乡镇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文体广电服务中心、司法所、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积极推行综合执法,组建叶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统一行使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电影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加挂叶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管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承担动物卫生、饲料兽药、畜禽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植物检疫、渔政等职能进行整合。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络沟通、研判会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推进网上移送、受理、立案、撤案、监督,实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减少行政执法的自由空间,减少执法随意性。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四是坚持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机关对职责范围、工作流程、行政执法决定以及监督途径、举报电话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发布会、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结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五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举办行政执法证件资格专门培训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和执法考试,为符合条件的393人办理执法证。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建立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六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全县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结率达到100%。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积极配合。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七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五)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组织逐步完善。一是积极构建多元化调解体系。结合我县退役军人多、医患矛盾多的、民间纠纷多实际,新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婚姻家庭调解中心,发挥“四老人员”优势,成立56个个人调解工作室,逐步形成了无盲点的调解网络,解决了人民调解“上下联动不畅、左右协调不强”的难题。二是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以“一案一补”为突破口,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全县399个调解组织的2160名调解员2022年共计调解纠纷4809件,调解成功4799件,调解成功率99.8%。三是改进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实行诉访分离、分类处理,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四是构建维护群众利益的制度体系。建立公共安全体系,预防重特大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健全社会矛盾滚动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快速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将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重点,引导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参与信访、调解和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公益法律服务补偿机制。
(六)发挥职能优势,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是畅通受理渠道,设立“行政复议”收件窗口,规范中心复议窗口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接待立案、行政复议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公开和档案管理工作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探索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将行政复议与信访调解相结合,通过公安、信访、司法、城建、文旅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2022年至今,共计开展行政调解1695件,涉及当事人3019人,均调解成功,通过全方位的调解,化解了行政争议,2022年全县未出现向本级和上级申请复议的案件。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的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强化听证审理,提高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提升申请人对复议决定的认可度。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使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
(七)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制定并下发《叶城县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规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文书样式,统一报送备案文书,提高报备质量,提升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凡是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先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扎实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对全县18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17项。三是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观念树得不牢。有的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深入、领会还不透彻,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不熟悉不掌握,工作中不清楚到底该用哪些法律、遵循什么规则、履行什么程序,导致一些工作措施偏离法治要求。有的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只见清单不见落户,责任虚化、履职不足,述法工作造成被动或“一述了之”,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还不足。二是法治宣传教育还不深入。有的乡镇、单位领导对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认为普法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普法工作是软任务、软指标,与本单位稳定、经济等工作联系不大,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宣传教育成效还不明显。三是法治专业队伍力量薄弱。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司法专业队伍培训不经常、素养还不高,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专业力量不足。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不足60%,与自治区、地区2022年实现全覆盖的要求相差甚远。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差距。有的执法单位习惯用行政手段干预正常经济活动,甚至有的单位领导直接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严重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对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还有不小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发展。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主持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工作,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强化统筹谋划。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和分管职责,经常听取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政府常务会议经常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议题,就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安排。我县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形成了齐抓共管、权责分明、协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四)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政府及其部门党组织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五)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在涉及新疆长治久安、社会稳定、社会治理保障等领域,深入进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叶城县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依托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叶城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抓好叶城县专题述法工作会议问题整改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期评估工作与2023年自治区法治建设督察、喀什地区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统筹结合起来,全面评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成效。
(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和实践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先进经验做法,深化对新时代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保障方面研究,着力推出一批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和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五)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让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公平竞争。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覆盖管理,加速推进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等措施的承接落实。认真履行政府及各部门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努力建成诚信政府。
(六)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高标准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构建“数智化”数字政府。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制度。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扩大“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应用范围。
(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升级新疆政务服务网站,推动“新服办”移动APP建设和优化完善,健全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机制,深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提升热线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八)提升行政立法质效。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经济高质量发展、文化润疆、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认真编制并落实叶城县人民政府2023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强化立法调研,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时效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九)完善行政立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立法工作制度和督促机制,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组织开展2023-2025年叶城县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咨询专家选聘工作,不断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和渠道,保证立法广泛听取和反映民意。
(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编制本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组织开展叶城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问效。
(十一)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叶城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指导意见、叶城县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建设统一公开查询平台,实现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选树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并召开现场推进会。
(十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乡镇(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
(十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网络传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研究制定加强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拓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功能应用。
(十四)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案例指导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劳动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专项法治督察。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依法公开。制定出台《喀什地区叶城县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喀什地区叶城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
(十五)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切实提高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十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落实《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深度融合,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十七)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研究制定叶城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和推进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的具体措施。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效能。
(十八)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